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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7-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哈
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新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
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下发《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2 号),同意哈尔
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44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
售股份,涉及股东为中信建投证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1,050,14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5%,将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为 100,0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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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认购股票数量、认购金额、锁定期等事宜
的承诺函》:“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50,144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三)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股)
           中信建投投
   1                            1,050,144           1.05%                1,050,144                    -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050,144          1.05%                 1,050,144                    -

       (五)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战略配售股份                         1,050,144                          24
                  合计                                       1,050,144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新光光电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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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新光光电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新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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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关   峰             包红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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