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1-0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4 日 14:30 在公司 801 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投资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