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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包含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

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

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

议案时,关联董事康为民、王玉伟、康立新、曲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


                                      1
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 1,26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                       本次预
                                              初至披                       计金额
                                   占 同      露日与                       与上年
关联             关联                                  上年实    占同类
          关联          本 次 预   类 业      关联人                       实际发
交易             交易                                  际发生    业务比
            人          计金额     务 比      累计已                       生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例(%)
                                   例(%)    发生的                       差异较
                                              交易金                       大的原
                                                额                           因
          哈尔
          滨新
向关      光飞
联人      天光   水电
                         60.00       65       14.84    54.87      64.38
购买      电科    费
商品      技有
          限公
           司
          哈尔
接受      滨翔                                                             本年度
关联      天物                                                             物业服
                 物业
人提      业管           130.00      85       29.65    109.32     83.60    务面积
                  费
供的      理有                                                             增加所
劳务      限公                                                               致
           司
          哈尔
接受      滨新
                 汽车
关联      光飞
                 租赁                                                       新增
人提      天光           70.00       65         0        0          0
                 及服                                                       交易
供的      电科
                  务
服务      技有
          限公


                                          2
           司




          江苏
                                                                                      新产品
向关      欧杰
                                                                                      预研需
联人      智能        购销
                               1,000.00     16           0         274.34   4.3       要采购
购买      科技        合同
                                                                                      相关产
商品      有限
                                                                                      品所致
          公司
 合
           -           -      1.260.00      -         44.49       438.53    -          -
 计



       (三)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                                                         2021年度     预计金额与实
          关联               关联交       2021年度
  交易                                                       实际发生金     际发生金额差
            人               易内容       预计金额
  类别                                                            额        异较大的原因
            哈尔滨
 向关联     新光飞
 人购买     天光电           水电费          50                 54.87       水电耗用增加导致
  商品      科技有
            限公司

            哈尔滨
 接受关
            翔天物
 联人提
            业管理           物业费        110.3               109.32
 供的劳
            有限公
  务
                 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人名称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法定代表人                             康为民

注册资本                               4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4-14

住所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717号

主要办公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717号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创业
主营业务
                                       空间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康为民、康立新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28,664.96万元,净资产7,736.89万元,实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现营业收入1,384.94万元,净利润-471.11

                                       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值)



2、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人名称              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卫东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05-18

住所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61号

主要办公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61号L-B号楼310室

主营业务                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专业保洁、清洗、


                                   4
                          消毒服务,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

                          翻译服务,打字复印,酒店管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12.33万元,净资
最近一 个会计 年度的 主
                          产为 203.4万元; 实 现营业收入 431.12 万 元,净利润
要财务数据:
                          136.43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值)



3、江苏欧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人名称                              江苏欧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高亮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9-7

住所                                    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大道8号筑梦小镇D区

                                        D2栋109室

主要办公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大道8号筑梦小镇D区

                                        D2栋109室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制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智能
                                        车载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
                                        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雷达及配
                                        套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伺服控制机
                                        构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
                                        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仪器表制
                                        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5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彭高亮、刘新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56.47万元,净资产为4.16万元;实现营业

                                         收入274.34万元,净利润4.16万元。(以上

                                         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值)



    (二) 关联关系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持有上述关联方哈尔滨新光

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88%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

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康立新持有上述关联方飞天12%股权并担任该公司

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飞天系关联自然

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2、2020年5月18日,公司关联方飞天设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天”)并持有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确认翔天同样属于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

联方。

    3、四川中久新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久新光”)成立于2021年6月,

由新光光电、绵阳中久光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久光谷”)、自然

人彭高亮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新光光电持股51%,中久光谷持股25%,彭高亮

先生持股24%;彭高亮先生是中久新光的董事,同时是江苏欧杰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欧杰智能”)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慎原则认定欧杰智能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久新光的关

联方。

    (三) 履约能力分析

    1.关联方飞天依法存续经营,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及产业园运营配套服务,

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2年 度预计发生的

                                     6
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

法律保障。

    2.关联方翔天依法存续经营,拥有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经营状况良好,前

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

律保障。

    3、欧杰智能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彭高亮系国内机电控制及自

动化领域资深专家,拥有较强技术研发实力和丰富的产品配套经验,2021年度已

经为中久新光研制相关产品,产品性能得到充分认可。中久新光将就2022年度预

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飞天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代为缴纳水、

电费以及汽车租赁服务,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代缴价格以

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

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收取其他任何服务费用,关联方在每月查水表、电表时

通知公司,双方共同查看用水用电情况,公司每月月底前,向关联方支付水、电

费。同时,关联方飞天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及产业园运营配套服务,拥有多台

商务轿车、客车,经向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询价比较,并考虑公司用车便利性,向

飞天采购汽车租赁及相应人员服务。

    2. 公司与翔天物业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翔天物业为公司提供物

业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安服务,清洁服务,

公共区域维护,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以及室内设备维修等服务,该等交易系基

于协商一致、公平交易原则的基础上,参考所在产业园收费标准并给予一定优惠。

    3. 公司子公司中久新光与欧杰智能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欧杰智

能为中久新光新产品预研提供转台分系统产品。该等交易双方遵循协商一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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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交易的原则,公司亦充分考量2021年度欧杰智能曾为中久新光研制的相关产品

各项性能得到充分认证。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

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飞天光电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由飞天光电代缴的公司日常经营所使用

的水、电费,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

供电公司直接向飞天光电收取产业园整体的水、电费,因此由其为公司代缴相关

费用。飞天光电拥有多台商务轿车、客车,经向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询价比较,并

考虑用车便利性,公司向飞天光电采购汽车租赁及相应人员服务。

    飞天光电产业园整体物业服务系由翔天物业提供,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公司向其支付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

    中久新光与欧杰智能拟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是中久新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行为,符合中久新光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能够促进中久新光与行业其

他单位的合作,增强中久新光产品的市场份额。欧杰智能的核心团队在光电系统、

机电装备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2021年度已经为中久

新光研制相关产品,产品性能得到充分认可,结合产品研制的特殊性及相关领域

的技术优势,向其采购转台项目具有必要性。

    综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

性、合理性。

    (二)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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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上述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光光电本次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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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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