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作为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
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代为缴纳水、电费以及汽车租赁服务,相关
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代缴价格以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
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收取
其他任何服务费用,关联方在每月查水表、电表时通知公司,双方共同查看用水
用电情况,公司每月月底前,向关联方支付水、电费。同时,关联方飞天主要从
事自有房屋租赁及产业园运营配套服务,拥有多台商务轿车、客车,经向多家汽
车租赁公司询价比较,并考虑公司用车便利性,向飞天采购汽车租赁及相应人员
服务。
2. 2020年5月18日,公司关联方飞天设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天”)并持有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确认翔天同样属于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
联方。2023年4月3日,翔天公司作出工商变更,飞天将其持有翔天100%股权转让
至自然人孟子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交易发
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前述所列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翔天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翔天物业为公司提供物业共用
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安服务,清洁服务,公共区
域维护,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以及室内设备维修等服务,该等交易系基于协商
一致、公平交易原则的基础上,参考所在产业园收费标准并给予一定优惠。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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