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福环保: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19-11-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 号)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17 元,募集
资金总额 52,3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27.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45,712.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 7830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目前
现金流量情况,优先满足产能扩张所需设备及基建资金的需求,优化配套流动

                                    1
资金使用,决定调整年产 400 万升 DPF 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年产 200 万升
DOC、160 万升 TWC、200 万升 GPF 载体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
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400 万升 DPF 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24,601.72     24,601.72     19,122.53

      年产 200 万升 DOC、160 万升 TWC、
 2                                               18,487.60     18,487.60     12,987.60
      200 万升 GPF 载体生产项目

      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
 3                                                3,007.30      3,007.30      3,007.30
      自动化技改项目

 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4.65      6,594.65      6,594.65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4,000.00

                     合计                        57,691.27     57,691.27     45,712.08


三、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通过股
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2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盛力               乔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9 年 11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