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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福环保: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2019-12-25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
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
款项,预计使用金额 15,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 号)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17 元。募集
资金总额 52,3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27.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45,712.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 7830 号《验
资报告》。
    二、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
相关材料及设备、工程施工采购合同涉及的预付定金条款,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将上述增值税发票对应的等额资金扣除预付定金(如有)后的部分或采


                                     1
购合同涉及的预付定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
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
机构;
    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以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开具等额银行承
兑汇票,并支付给相关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方等;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
银行承兑汇票资金,保证金产生利息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兑付完成后,公司及相
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
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
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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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
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
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
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款项,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另外,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承兑
汇票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
强管理。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
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
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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