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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3-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奥福环保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
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奥福环保签订《保荐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奥福环保业务情况,对奥福环保开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0 年度奥福环保在持续督导期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0 年度奥福环保在持续督导期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5                                                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奥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福环保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6
        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作出的各项承诺

                                        1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奥福环保依照相关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奥福环保的内控制度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查,奥福环保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奥福环保严格执行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及其他相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对奥福环保的信息披露
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0 年度,奥福环保及其控股股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0 年度,奥福环保及其控股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的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14                                              2020 年度,奥福环保未发生该情况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2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15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6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   2020 年度,奥福环保不存在该情形
            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
            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
            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点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持续加大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发团队和较为丰
富的经验积累,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未来如果公司管理层
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出现偏差,或者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未能产生
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受研发投入增加影响出现下降的情况。

       2、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风险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生产主要受排放法规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大
气污染治理的日益重视,内燃机尾气排放标准持续升级。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需
要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以满足更高标准的排放要求。公司根据我国排放标
准升级的趋势,进行了充分的技术研发准备,储备了适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蜂窝陶
瓷载体技术与全系列产品。如果未来排放标准进一步严格,对蜂窝陶瓷载体技术
要求进一步大幅提高,公司未能研发、生产出匹配更高标准的载体产品,或者出

                                            3
现了可以取代堇青石材料、碳化硅材料并大规模应用于尾气后处理载体中的新型
材料,且公司无法获取或制备该材料,将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
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50%以上。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优美科、山东宇洋、中自环保、威孚环保等国内外知名催化
剂厂商,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未来发生经营
风险,从而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者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
系,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2、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商用车产销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 SCR 载体主要用于我国重型商用货车和轻型商用货车。我国
汽车产业总体呈上升趋势,而商用货车产量呈现波动态势,其中重型商用货车产
量波动更为明显。2010 年重型商用货车产量高峰年产 106 万辆,2015 年低谷年
产 54 万辆,2017 年至 2020 年我国重型商用货车产量分别为 114.97 万辆、111.24
万辆、119.32 万辆和 165.47 万辆。如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相关
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未来我国商用货车产量大幅波动,则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新能源汽车带来产业格局变化的风险

    随着节能环保理念的深入和国家政策的扶持,2020 年 1-12 月新能源汽车近
年来发展较快,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10.9%。从目前汽车整体市场来看,新能源
汽车占比依然较低。在相当长的时间中,特别是对于我国大客运、大货运、大船
运、大农业等领域,内燃机将会以独立驱动或以混合动力的形式,仍具有广泛的
市场需求。如果新能源汽车未来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并大规模取代内燃机汽车,将
对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的市场规模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
能力。

    (三)行业风险
                                     4
    公司主要业务是为下游机动车厂商、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商和船舶厂商提供符
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公司以排放法规为导向,不断生产满
足各个阶段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深受机动车排放标准、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和船舶排放标准的影响。如果将来我国机动车、非道路
移动机械和船舶的尾气排放政策无法如期实施或公司未能抓住排放法规政策升
级的机遇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将会面临着国内业务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宏观经济风险

    2020 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严峻复杂,海外市场受到贸易战和疫
情等影响,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明显增多,外部挑战变数增加,海外市场需求
短期内对公司海外业务减少的影响仍将持续。对此,公司将深入研究海外市场的
政策与环境,努力降低海外市场的运营风险;同时,逐步实施海外市场的本土化
经营战略,寻求与当地客户保持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公司在海外市场发展树
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增减(%)
 营业收入                      314,146,544.04     268,078,301.10             1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020,844.70      51,622,910.58             5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9,293,946.13      48,878,873.32             41.7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04,780.29      19,959,482.92             67.86
                                                                    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末            2019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95,870,461.68     831,306,333.78              7.77
 总资产                       1,218,186,072.84   1,068,357,564.29            14.02



                                       5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度      2019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0.85                22.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4       0.85                22.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90       0.81                11.11%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7      12.16       减少2.8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8.02      11.51       减少3.49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16         10.81       增加0.35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4,146,544.04 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17.18%;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020,844.70 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55.0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9,293,946.13 元,较上
年同比增长 41.77%;主要系公司 2020 年业务量上升。公司 2020 年度加大了对
费用以及成本的管控,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12.46%,期间费用同比增长 14.29%,
均小于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率 17.18%;同时,随着 2020 年国六标准的逐步实施,
公司 2020 年加大了国六产品的销售,国六产品的毛利率较高。因此,公司 2020
年利润增长率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2、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度同比上升
67.86%,主要系公司销售及收款增加,因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面向大气污染治理领域
为客户提供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及以蜂窝陶瓷为核心部件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公
司生产的直通式载体、DPF 产品主要应用于柴油车尤其重型柴油车尾气处理,
VOCs 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应用于石化、印刷、医药、电子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
处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与研发优势、区位优势、客户资
源优势、客户优势、管理团队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2020
年度,公司继续深耕蜂窝陶瓷技术领域,在该领域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
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

    综上所示,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6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
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35,064,125.31 元,较 2019 年度研发支出同比增长
20.9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11.16%,较 2019 年度研发费用率 10.81%
提升 0.35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0 年 12 月公司完成碳化硅 DPF 研制,孔隙率:42±3%,抗压强度:>
10MPa(A 轴),>2MPa(B 轴);热震 450℃三次不开裂;微孔分布窄,背压
低;产品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批量生产,产品已经提供给催化剂厂商、
主机厂进行评价验证。碳化硅 DPF 研制成功,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目录,满足更
多顾客需求,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

    2020 年 12 月公司完成高孔密度、超薄壁带皮三元催化剂载体(750 目/2mil)
研制,产品性能指标(孔密度 750±75cpsi,壁厚 0.063-0.102mm,热膨胀系数≤
0.5×10-6/℃,热冲击达到 800℃三次循环不开裂,吸水率:20-28%,同组偏差≤
3%。);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批量生产,产品已经提供给催化剂厂
商、主机厂进行评价验证。750 目/2.0mil 产品研制成功,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目录,
满足更多顾客需求,有助于公司快速扩大乘用车载体市场。

    2020 年度,公司获得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专利类型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25                  3                 47                 14
 实用新型专利              3                  3                      -              5
 外观设计专利                  -              1                  1                  1
 软件著作权                2                  2                  3                  3
 其他                          -                  -                  -                  -
 合计                     30                  9                 51                 23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7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 号)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17 元,募集
资金总额 52,3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27.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45,712.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 7830 号
《验资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147.68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546.72 万元;(2)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 62.37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 14,546.72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1,165.3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 14,516.7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万元)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617004101421000272      活期存款             229.71
 德州临邑支行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617004101421000265      活期存款            1,048.46
 德州临邑支行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617004101421000258      活期存款              1.48
 德州临邑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1170101040020562        活期存款            6,835.30
 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1170101040020570        活期存款            6,401.82
 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合计                                     14,516.77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0
                                    金额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年末是否
                                (人民币元)
                                                                             赎回

                                        8
 齐鲁银行
              齐鲁银行   结构
 股份有限                                                                          注
              对公结构   性存      150,000,000.00   2020.3.16    2021.2.24       否
 公司德州
                性存款   款
   分行
              中国农业
              银行“本
              利丰181
                                   30,000,000.00    2020.3.12    2020.9.11       是
              天”人民
              币理财产
 中国农业       品
 银行股份     农银理财
                         理财
 有限公司     “农银时
                         产品
 重庆荣昌     时付”开
                                   30,000,000.00    2020.9.11    2020.9.14       是
   支行       放式人民
              币理财产
                品
              安心快线             18,000,000.00    2020.9.30   2020.12.31       是
              天天利滚
                                   12,000,000.00    2020.10.9   2020.12.31       是
              利第2期
    注:截至本跟踪报告出具日,公司购买的齐鲁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已赎回,且已返还至
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15,000.00 万元。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潘吉庆                    董事长、总经理                    10,743,827
      于发明                         董事                          9,388,460

                                            9
      王建忠                  董事                     9,234,967
      刘洪月             董事、副总经理                1,518,466
      倪寿才             董事、副总经理                961,221
      吕建华                  董事                         -
      赵   振               独立董事                       -
      李俊华                独立董事                       -
      王传顺                独立董事                       -
      张旭光               监事会主席                  161,895
      闫鹏鹏                职工监事                    10,899
      张哲哲                  监事                         -
      武雄晖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21,762
      孟   萍               副总经理                       -
      刘   坤               副总经理                    32,697
      冯振海                副总经理                   223,401
      曹   正               财务总监                    10,89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奥福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奥福环保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形。

    2020 年度,奥福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
刘洪月减持 200,000 股,张旭光减持 15,000 股。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               乔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