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在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只对子公司提供了融资类担保,子公司资产 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无以前发生延续到本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安广实 范永明 张浩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