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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普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4-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杰
普特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保荐机构已与杰普特签订《保荐协议》,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2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回访等方式,了解杰普特业务情况,对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杰普特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2019 年度杰普特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2019 年度杰普特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情况。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杰普特
  6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1
     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的各项承诺。                         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督促杰普特依照相关规定健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7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治理制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杰普特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杰普特的内
8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保荐机构督促杰普特严格执行信息披
     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9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杰普特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     易所报告的情况。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
     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
     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
                                          2019 年度,杰普特及其控股股东、实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11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未发生该等事项。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
                                          2019 年度,杰普特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2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
       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2019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
       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
       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14                                            2019 年度,杰普特未发生前述情况。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
       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
       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
       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       2019 年度,杰普特不存在需要进行专
15
       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
       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3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激光相关产业发展速度较快,企业需通过不断的技术升级迭代以维持或提升
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公司存在因技术升级迭代速度缓于产业发展速度而导致产
品竞争力降低的风险。

    (二)研发失败风险

    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公司在根据市场和客户
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时,存在因未能正确理解行业及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趋势或
无法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取得进步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三)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等风险

    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从技术到应用需要较多的实施经验,公司研发
的技术存在因稳定性差、应用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需求不匹配等因素
而导致不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和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业务存在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由于下游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宏观经济波动、技术更新换代的等因素导致大
客户需求不断变化提升,如果大客户未来因选择其他供应商等原因减少对公司产
品的采购量,可能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销售收入、毛利率和净利润等指标构成较
大不利影响。

    (五)人才流失的风险

    人才是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相关技术发展的核心,由于公司目前整
体规模偏小,公司存在因人才流失而导致技术发展放缓的风险。

    (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自 2020 年 1 月全球爆发,疫情
期间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2020 年 2 月公司已在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对复工复产要
求的前提下积极复工复产,但疫情对宏观经济及激光行业造成的影响具有不确定
性,可能导致公司部分客户延缓签署合同,或相关营销及投放预算缩减等,对公
                                   4
司未来业务发展带来不确定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
营业收入                      567,679,888.92      666,254,240.69                 -14.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650,514.65       93,361,037.00                 -3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7,349,946.72       82,650,325.18                 -42.7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24,911.42       60,458,030.26                 -69.69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70,042,437.54     590,862,504.91                165.72
总资产                       1,816,502,981.58     832,132,618.99                118.29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8             1.41                 -37.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8             1.41                 -37.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65             1.25                 -48.0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3           24.30    减少 15.9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6.10           21.51    减少 15.41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74                8.01   增加 3.73 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56,767.99 万元,同比下降 14.80%,主
要是受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增速放缓,且 2019 年苹果公司新款智能手机屏幕相关
的功能设计较前款变化较小导致对公司光学智能装备采购需求下降综合影响。报
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65.05 万元,同比下降 30.75%;
                                       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734.99 万元,同比下降
42.71%。公司 2019 年度加大研发投入与拓展了销售网点的布局,研发费用与销
售费用的增加导致了归属于母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69.69%,主要由于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此外,公司 2019 年收到的税费返还
同比下降。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81,650.30 万元,较期初增长 118.29%;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7,004.24 万元,较期初增长 165.72%。总资产余额、净资产
余额增长主要系 2019 年内首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91,503.57 万元导致
的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37.59%、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37.59%、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 48.00%,主要原因为 2019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8
年下降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综合导致。

    综上,公司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在专业技术团队的带领以及完善的管理体制的保障下,逐
步在公司战略布局、技术研发投入、产品矩阵构建、外部市场竞争力积累等方面
形成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体系,从而形成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较强的专业人才优势、技术研发优势、产品
结构优势、客户资源优势,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19 年度,公司继续深
耕激光器以及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光电相关器件精密检测及微加工的智
能装备领域, 在该领域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 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
此外,公司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资
本实力及融资渠道方面的优势。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度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 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6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19 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6,663.03 万
元,较 2018 年增加约 1,324.23 万元,增幅 24.80%。2019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为 11.74%,与 2018 年度研发费用率 8.01%相比,增加约 3.73 个百
分点。

    (二)研发进度

    2019 年度,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2019 年内,公司新申请专利 104 件,获得授权 93 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 229 项专利,授权专利 265 件,其中发明专利 52 件,外观专利
22 件,实用新型 191 件。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凭借“激光调阻机的研制及产业
化项目”获得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深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进一步加强后续
科研创新工作力度。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无。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杰普特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
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
股(A 股)股票 23,092,14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3.86 元。截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012,821,435.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97,785,759.0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15,035,676.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484900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人民币 604,598,244.60
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604,661,190.20 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人
民币 234,661,190.20 元,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 370,000,000.00 元;差异金额为
人民币 62,945.60 元,系惠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1,387.37 元及利息收

                                     7
入 64,332.97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7080100100686910               活期存款               26,868,426.68
司深圳分行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
                        79100078801000000773              活期存款               18,466,522.27
限公司深圳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30960300031288016            活期存款               18,018,717.27
司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1519345                   活期存款               24,390,049.68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41973024981
                                                          活期存款               79,612,081.89
司深圳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83472525826                  活期存款               67,305,392.41
司惠州仲恺支行
合 计                                                                           234,661,190.20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股东名称              任职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控股股东、实际控
       黄治家                             19,853,220       6,335,414     28.66%        9.15%
                       制人、董事长
                     控股股东、实际控
        黄淮                               3,150,000                 -    4.55%              -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刘健          董事、总经理         3,730,260        711,932       5.38%        1.03%
CHENG XUEPING
                     董事、副总经理                   -    3,792,799            -      5.47%
  (成学平)
       张云鹏             董事                        -     207,829             -      0.30%

                                           8
                                            持股数量(股)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股东名称             任职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徐盼庞博           监事会主席                 -     150,210           -    0.22%
     朱江杰              监事                     -     150,210           -    0.22%
                   董事会秘书、副总
     吴检柯                                       -      79,799           -    0.12%
                         经理
     杨浪先             财务总监                  -     699,415           -    1.01%
      刘猛              研发总监                  -     758,873           -    1.10%
     赵崇光             制造总监                  -     474,100           -    0.68%
      刘明            技术支持总监                -     474,100           -    0.68%
               合计                   26,733,480      13,834,681   38.59%     19.98%
    注:1、除公司董事张云鹏通过深圳市松禾创新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2、以上间接持股情况的计算方式为直接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乘以上述人员持有的直
接股东合伙企业份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
押、冻结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
均不存在减持情形;上述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形。

    十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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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石一杰                                    张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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