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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普特:关于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20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续聘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含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2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执业资质       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徐华              合伙人数量        196 人
                      注册会计师                                1,179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
                      从业人员                                  5,000 余人
     别及数量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800 余人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18.36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家数                           185 家


                                       1
(含 A、B 股)年        年报收费总额                        2.57 亿元
  报审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涉及主要行业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
                                    1 亿元以上
提金额                                                   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
                                    1 亿元以上
偿限额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1份
 行政监管措施                                     7份
 自律监管措施                                     3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
项目组成                执业资                                    兼职
                姓名                          从业经历                   过证券服
   员                     质                                      情况
                                                                          务业务
                                    200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
                        注册会
                                    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2
                        计师、注
项目合伙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蔡繁荣   册税务                                     无         是
   人                               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
                          师
                                    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

                                    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


                                          2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200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

                             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2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
                    注册会
           蔡繁荣            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       无   是
                     计师
                             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2008 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工作,具有十年上市公司及

本期签字                     IPO 企业审计经验,曾负责过

 会计师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审及惠州

                             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会
            闫靖             IPO 创业板申报审计及上市后       无   是
                     计师
                             审计及其收购业务,负责深圳

                             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

                             报科创板 IPO 上市审计(2019

                             年 10 月 31 日于上交所挂牌);

                              并服务过三板公司如洋浦中

                             僡、达达股份、三一联光等多

                              家公司申报及挂牌后审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
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自律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聘任致同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经过与致同协商,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70 万元(含
税),本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无可比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
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
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
聘用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
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我们同意公司确定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含税),并同
意致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聘请了致同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
计意见,建议继续聘任致同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
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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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聘用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
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审计收费标准,确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认为:致同在担任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致同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审计收费标准,确定致同的相关
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五)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聘用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六)本次 2019 年度审计费用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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