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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普特: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力合”)持有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707,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8%。深圳力合于 2014 年 6 月投资公司,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登陆科创板。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力
合符合“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
受比例限制”,并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起解禁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力合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合
计不超过 2,853,570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9%。其中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745,38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1.89%,减持期间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108,183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1.2%,减持期间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力合出具的《关

                                      1
 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 非 第
深圳力合                        5,707,140               6.18%          IPO 前取得:5,707,140 股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深圳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0/12/1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财
力合    2,853,57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务需求
        股          3.09%     1,745,387 股        2021/5/30                               及安排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108,183 股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
      3、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圳力合承诺:
       1)在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本单位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
 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 50%,第二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首
 发前股份数量的 100%。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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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建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违反上述承
诺,本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深圳力合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深圳力合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形实
施上述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
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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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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