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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普特:杰普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1-03-11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 5%以下暨减
                   持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力合”)持有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
或“公司”)股份 5,707,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8%。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深圳力合持有公司 4,598,940 股股票,持股比例 4.98%;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
力合的《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      名称   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披露      注册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大楼 B 区 310
 义务      地址   室
 人基      权益
 本信      变动   2021 年 3 月 8 日
  息       时间
         变动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方式                                              (股)        (%)
 权益
                  2020 年 12 月 17 日    人民币普通股      369,400        0.40
 变动    大宗
                  2020 年 12 月 2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369,400        0.40
 明细    交易
                   2021 年 3 月 8 日     人民币普通股      369,400        0.40

         合计               -                  -          1,108,200       1.20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
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收到深圳力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力
合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杰普特 1,108,183 股股票,减持后持有杰普特股票 4,598,940 股,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额的 4.98%。
    3、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持有数量
 名称                                                                持有比例(%)
                                (股)      (%)        (股)
         合计持有股份        5,707,140       6.18       4,598,940        4.98
 深圳    其中:无限售
 力合    条件流通股股        5,707,140       6.18       4,598,940        4.98
         份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

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力合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
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
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