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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普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2 月 8 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祚文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3)2020 年 2 月 8 日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

                                     1
2020-010)。
    (4)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
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1)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2)。
    (5)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6)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及《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4)。
    (7)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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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
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人员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预留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由 17 人调整为 11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20.00 万股调整为
16.00 万股,作废 4.00 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 万股,符合本期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11 人。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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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人员中有 6 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规定,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
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自离职
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
议、独立董事就本次作废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文件及公司所作
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该等激
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00 万
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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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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