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8,125,353.7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2,865,576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859,672.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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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
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
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
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
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
且清晰,符合《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
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
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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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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