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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芯中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7-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龙芯中
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芯中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龙芯中科拟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46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数量为 4,100.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6,246.00
万元,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为 4,252.1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993.89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5349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公司已将差额
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为241,993.89万元,不足部分公司将采取
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拟使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前使用募
                       项目名称                                            用募集资金
 号                                              总额         集资金额
                                                                               额
  1     先进制程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25,760.45     125,760.45    70,000.00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芯片及系统研
  2                                            105,426.45     105,426.45    51,993.89
        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351,186.90     351,186.90   241,993.8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
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
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开立或注销拟投资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及具体实施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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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
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投资风险低且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
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3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
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
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4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                       何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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