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龙芯中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作为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芯中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负责龙芯中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龙芯中科签订承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龙
3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芯中科经营情况,对龙芯中科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上半年度(以下简称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报告期内”或“本报告期”)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龙芯中科在持续督导期间不存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 报告期内龙芯中科在持续督导
5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 期间不存在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诺等事项。
     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督导龙芯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中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1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龙芯中科依照相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
                                                          保荐机构对龙芯中科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了核查,龙芯中科的内控制度
8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与规则等。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龙芯中科严格执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龙芯中科的信息披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报告期内,龙芯中科及其实际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予以纠正。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报告期内,龙芯中科及其实际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报告期内,龙芯中科不存在应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报告期内,龙芯中科不存在相
14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关情况。

                                          2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15                                                      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
     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报告期内,龙芯中科不存在需
16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
     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技术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存在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专利保护
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公司还面临技术人才
流失的风险。随着产品制程工艺和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公司的流片费用大幅上
涨,投入的人力、物力亦将随之增加,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向部分 EDA 工具供应商采购 EDA 设计工具许可。EDA 工具为芯片设
计所需的自动化软件工具。虽然公司与 EDA 工具供应商已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但如果对外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加,技术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司存在
无法取得部分 EDA 软件升级版本使用许可的风险,可能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3
       应对措施:公司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技术
人员的保护力度,尽量降低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公司将把握投入节奏,加强费用
管理,将费用控制合理区间,降低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同时使用境内、境外 EDA 工具,降低对境外 EDA 设计工具的依赖。
更进一步,公司不依赖境外先进工艺提高产品性能,而是通过设计优化提高产品
性能,这将更加减少对境外 EDA 设计工具的依赖。随着国产 EDA 工具企业的
发展,长期看,EDA 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逐年降低。

       (二)经营风险
       1、业绩下滑的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经营业绩受下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如果公司不能及时
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或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
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在多领域拓展行业客户,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最大程度
减轻因需求端变化给公司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完善生态,为客户提供针对
性的解决方案等措施,提升产品和服务,增强客户粘性。

       2、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经营主要采用 Fabless 模式。公司主要负责芯片的设计工作,生产性采
购主要包括芯片加工服务及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主力芯片产
品的加工服务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高。未来若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剧烈变
动或供应商产能紧张加剧,芯片加工服务的供应可能无法满足公司需求,公司将
面临采购价格上涨或供货周期延长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
响。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拓展新的供应商,多渠道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增强渠
道的稳定性。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致力于打造独立于 Wintel 体系与 AA 体系的自主生态体系,可能引起
竞争对手的高度重视,使得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
    公司基于信息系统和工控系统两条主线开展产业生态建设,产品主要销售于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自主化领域。在全球计算机领域,CPU 商用市场基本被 Intel、
AMD 两家占据,面对龙头企业带来的竞争压力,公司可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
处于不利地位。

    应对措施: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加大研发投入,产品性能已经逼近市场主流
产品,预计下一代产品将达到主流产水平,同时将持续提升技术实力和企业规模,
增强竞争力。

    (三)内控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末”或“本报告期末”),公司
共有 13 家控股企业,业务范围覆盖国内多个地区,地域较为分散。未来随着公
司业务的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规模将会持续
扩张,相应地在资源整合、产品研发、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复杂度将不断上升,对
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管理失效
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立适应企业当前规模的组织架构和管
理模式,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重视管理层综合能力的培养。公司致力于提升管
理水平以适应规模迅速扩张和复杂度显著提升的需要,降低内控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的坏账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总体上有所增加。报告期末,公
司应收账款净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
加,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
困难,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下游
客户主要是大型国企、科研院所及大中型集成电路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也
将积极促进应收账款回收,降低坏账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根据已有客户订单需求以及对市场未来需求的预测情况制定采购和生

                                   5
产计划。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对公司流动资金占
用较大。公司可能面临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出现的存货跌价减值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保持敏锐的市场嗅觉,基于多年行业经验,对市场需求有一
定的判断能力,公司制定存货管控动态调整机制,控制好存货规模,尽量与市场
需求相匹配。同时维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为公司稳定出货提供保证。

    3、研发投入相关的风险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研
发投入为 16,166.71 万元,研发投入金额较高,部分研发投入形成了开发支出,
后续将转入无形资产。若公司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的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推进研发成果的产品转化,提高转化率,缩短转化时间,
推进研发成果的产业转化。同时多渠道提升主营业务收入,将研发费用与主营业
务收入占比维持在合理区间内。

    4、政府补助变化的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及
地方多项重大科研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当期利润
总额的比例较高。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政府补助显著降低,则
可能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每年会维持一定数量的政府补助资金项目的申请,同时积极
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逐步降低政府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

    (五)法律风险
    1、仲裁和诉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 1 起与 MIPS 技术许可合同相关的仲裁事项。公司
与 MIPS 公司于 2011 年、2017 年签署了 MIPS 技术许可合同,获得了研发、生
产、销售基于 MIPS 指令系统的芯片许可等权利,公司有权定期支付许可费直接
延续 MIPS 指令系统的许可。2019 年,芯联芯声称 MIPS 公司将上述 MIPS 技
术许可合同转让给芯联芯,转让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公司与芯联芯从未
直接签署过任何合同,芯联芯也从未向公司提供 MIPS 公司与其签署的协议的完

                                   6
整版本。公司对上述芯联芯声称的转让向 MIPS 公司、芯联芯表示强烈反对,并
于 2020 年 4 月主动停止延续许可协议(根据公司与 MIPS 公司签署的协议,公
司仍有权生产、分销和销售已商业化的芯片产品并按许可协议支付版税)。

    2021 年,芯联芯就 MIPS 技术许可合同有关的争议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
请仲裁。芯联芯主要主张公司违反了公司与 MIPS 公司于 2011 年和 2017 年签
署的 MIPS 技术许可合同等约定,存在未经授权使用 MIPS 技术、未经授权修改
MIPS 技术、协议到期后继续使用 MIPS 技术、少报版税等行为。芯联芯提出的
仲裁请求主要包括要求确认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要求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与 MIPS
技术有关的产品,禁止使用、修改、转授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MIPS 技术等,赔
偿各类损失、相关利息和全部仲裁费用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仲裁正在进行中。

    此外,2021 年 7 月,芯联芯向仲裁庭提交临时措施申请,请求仲裁庭下令
公司不得生产、宣传、分销、出售、供应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经营包括 3A3000 和
3A4000 在内的多款产品并承担芯联芯有关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仲裁庭于 2021
年 10 月作出了临时命令,驳回了芯联芯的临时措施申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 3 起诉讼事项。其中两起诉讼案件的起因系上海芯
联芯擅自向第三方发送不实指控函件,称公司 3A5000 处理器源于 MIPS 指令系
统,侵犯了 MIPS 的知识产权。公司经多次函件沟通上海芯联芯无效之后,对上
海芯联芯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和 2021 年 4 月 23 日向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北
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之诉和确认不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
纷之诉,请求法院确认龙芯 3A5000 处理器不侵犯 MIPS 指令系统的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并要求上海芯联芯进行澄清、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2021 年 11 月 19 日,龙芯中科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材料,针对前述龙
芯中科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的诉讼,上海芯联芯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龙芯
中科与广东龙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诉,请求法院判
令:龙芯中科与广东龙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在公司网站上发
布的龙芯指令系统(LoongArch)参考手册,停止生产和委托其他厂商生产
3A5000 处理器以及基于 3A5000 的其他芯片,并要求龙芯中科进行道歉、赔偿
损失。截至报告期末,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讼案件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诉讼案件正


                                    7
在审理过程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讼一审裁定龙芯中科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
立,移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处理。若前述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不及预期,可能对公
司的品牌和声誉造成进一步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推出自主指令系统 LoongArch,逐步停止 MIPS 指令系统
相关产品销售。目前在研的 CPU 项目以及新研发的 CPU 产品均基于 LoongArch
指令系统,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基础。公司针对上述诉讼和仲裁事
项将积极应对,对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处理器及配套芯片设计业务涉及大量的知识产权及各种知识
产权相关的许可、授权、转让等。其通常较为复杂,涉及境内、外多个法域,适
用范围、使用方式、可执行性甚至有效性都可能遇到法律挑战,其中一些可能会
演变为诉讼、仲裁、调查、制裁、保全措施等法律程序。在涉及该等法律程序时,
公司有可能因此而支出高额法律费用开支。更进一步的,由于该等法律程序通常
涉及境内外多个法域,时间周期较长,亦有可能被各种法律或法律之外的因素所
影响,当该等法律程序的最终结果对公司不利时,则有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向对方
或与该等知识产权有关的第三方支付违约金、知识产权授权费用、损害赔偿、罚
金等,也有可能导致公司的知识产权或相关权利、授权被宣告无效或撤销,还有
可能对公司的名誉造成影响。

    应对措施:持续坚持自主研发,针对自主研发成果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高效识别和管理潜在知识产权风险,实现研发及其
他各项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针对可能出现的外部竞争与威胁,提前形成应对预
案,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大违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8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347,615,127.82       562,851,516.84                 -3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8,763,251.79        90,164,524.37                   -1.55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6,098,738.80       52,551,887.10                -149.66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70,806,963.88       -32,142,856.81                不适用
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912,922,558.64     1,392,284,589.88                181.04
资产
资产总额                    4,446,713,396.47     1,989,481,163.55                123.5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5                   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5                   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7                 0.15             -146.67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5                  7.64   减少 1.4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81                 4.45   减少 6.26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46.51                25.21      增加 21.3 个百分点
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15 亿,同比下降 3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09.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865.06 万元。收入
和利润指标的变化,主要系:(1)公司信息化类芯片的最终用户在今年上半年处
于项目验收阶段,采购需求较少;(2)公司持续保持研发和市场投入,销售费用
和研发费用略有增长。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上年同期,主要系报告期
内的销售回款低于上年同期,以及员工人数增加导致的职工薪酬增加。


                                          9
    3、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25.20 亿,增
长 181.04%,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24.57 亿,增长 123.51%。净资产和总资产
的增加部分主要源于 2022 年 6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上半年的经
营利润。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长期坚持自主研发形成的技术和能力积累

    龙芯中科是国内唯一坚持基于自主指令系统构建独立于 Wintel 体系和 AA
体系的开放性信息技术体系和产业生态的 CPU 企业。经过长期积累,形成了自
主 CPU 研发和软件生态建设的体系化关键核心技术积累。

    与国内多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商业 IP 进行芯片设计不同,龙芯中科坚
持自主研发核心 IP,形成了包括系列化 CPU IP 核、GPU IP 核、内存控制器及
PHY、高速总线控制器及 PHY 等上百种 IP 核。

    与国内多数 CPU 企业主要基于 ARM 或者 X86 指令系统融入已有的国外信
息技术体系不同,龙芯中科推出了自主指令系统 LoongArch,并基于 LoongArch
迁移或研发了操作系统的核心模块,包括内核、三大编译器(GCC、LLVM、
GoLang)、三大虚拟机(Java、JavaScript、.NET)、浏览器、媒体播放器、KVM
虚拟机等。形成了面向服务器、面向桌面和面向工控类应用的基础版操作系统。

    与国内多数 CPU 设计企业主要依靠先进工艺提升性能不同,龙芯中科通过
设计优化和先进工艺提升性能,摆脱对最先进工艺的依赖。通过自主设计 IP 核,
克服境内工艺 IP 核不足的短板。

    上述在长期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核心技术和能力积累使得龙芯
中科可以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形成快速升级迭代,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定制化基础
软硬件需求,可以更好地建设自主信息产业生态。

    2、产业生态优势明显

    龙芯中科坚持走自主创新与生态建设路线。公司经过持续积累形成自主指令
系统架构 LoongArch,自主研发了包括处理器核心在内的上百种核心模块,取得


                                  10
了 400 余项发明专利。龙芯中科是国内 CPU 企业中极个别可以进行指令系统架
构及 CPU IP 核授权的企业,是极个别在股权结构方面保持开放、未被整机厂商
控制的企业。目前,与公司开展合作的厂商达到数千家,下游开发人员达到数十
万人,基于龙芯处理器的自主信息产业生态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3、行业地位突出

    “龙芯”系列是我国最早研制的通用处理器系列之一,于 2001 年在中科院
计算所开始研发,得到了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核高基等项
目的大力支持。通过长期积累,公司已拥有一系列自主专利和知识产权,技术优
势突出,产品竞争力较强,处于国内通用处理器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推出了自
主指令系统,掌握了 CPU IP 核的所有源代码,拥有了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的核
心能力,龙芯中科已经成为国内自主 CPU 的引领者、自主生态的构建者。

    4、团队优势

    龙芯中科长期坚持“又红又专,红重于专”的人才选用和培养标准,在长期
发展过程中锻造了一支有灵魂、有战斗力、能啃硬骨头的团队。龙芯团队坚持为
人民做龙芯的根本宗旨,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
思想方法。在长期的研发和产业化实践中,团队在处理器研发、基础软件研发、
结合客户需求的定制化开发等方面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累。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
    析及应对措施

    不适用。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产品研发,并持续地进行研发投入,以保持公司技术前
瞻性、领先性和核心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25,110,429.29     124,612,635.76                   0.4



                                      11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资本化研发投入               36,556,710.96       17,298,468.15                   111.33
研发投入合计                161,667,140.25       141,911,103.91                   13.9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46.51             25.21       增加 21.30 个百分点
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2.61             12.19       增加 10.42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在各核心技术领域积极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
获授权专利 558 项,其中发明专利 434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3 项,外观设计专
利 1 项。此外,公司还拥有软件著作权 148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18 项。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57                   26                730              434
实用新型专利                   7                 10                142              123
外观设计专利                   1                  1                  1                1
软件著作权                     4                  2                150              148
其他                           0                  1                 23                18
       合计                 69                   40               1,046             72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结余资金余额 173,377.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6,246.00
减:保荐费及承销费用(含税)                                                      2,314.71
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243,931.29
减:发行费用相关税费                                                                680.00
加:利息收入                                                                        126.58

                                            12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73,377.8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3 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类别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05928210821        700,022,400.00     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海淀黄庄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701012702292680                   -   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2058558             1,033,756,296.99    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南二环支行
                       合计                         1,733,778,696.99         -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利息收入,并已扣除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期末,北京天童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21.53%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0.6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2.15%的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胡伟武、晋红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 11.0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30.19%表决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间接持有公司股比(%)
    胡伟武                 董事长、总经理                                        10.56



                                          13
    范宝峡            董事、副总经理                             0.80
     高翔             董事、副总经理                             0.73
     张戈             董事、副总经理                             0.69
    谢莲坤                董事                                   0.40
     杨梁               监事会主席                               0.31
     杨旭                副总经理                                0.80
    李晓钰              董事会秘书                               0.56
    曹砚财               财务总监                                0.03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
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保荐结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                      何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