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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涌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88060         证券简称:云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46,495.8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规的要求。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涌科技”)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 9,946,495.84 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794,609.05 元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51,886.7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127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合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47 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67,05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
                                     1
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64,952,830.19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02,097,169.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3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批准文号
          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建设项                                      泰海发改备
  1                                  15,007.57            15,007.57
          目                                                          【2019】181 号
                                                                      泰海经信备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715.55             9,715.55
                                                                      【2019】46 号
          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
  3                                   2,152.38             2,152.3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31,875.50            31,875.5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实际
金额为 9,794,609.05 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1       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建设项目             15,007.57                 665.0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715.55                 314.40


                                         2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合计                           24,723.12                  979.46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4,952,830.19 元(不含税),
其中 64,800,943.40 元已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
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51,886.79 元(不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金额(不含税) 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不含税)
 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
                             151,886.79              161,000.00           151,886.79
 用

    注: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与拟置换金额(不含税)相差 9,113.21 元,
系公司支付发行费用相应的税金。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46,495.8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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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946,495.84 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9,794,609.05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51,886.79 元。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9,946,495.84 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794,609.05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51,886.79 元。

   3. 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与实
际情况相符。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4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云涌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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