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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涌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3-27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止授予日)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苏云涌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除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
司以 2021 年 3 月 26 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38.00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