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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威科技: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1-06-15  

                        股票简称:爱威科技                                   股票代码:688067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VE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B6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科技”“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

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

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

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

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

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减少




                                     2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机构相关

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 24 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公开发行 1,70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 6,8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13,840,37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3535%,

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为 14.71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为:

    (1)28.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4.9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7.8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3.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26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4.71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37.8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3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发行人所处行业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技术风险

    1、新产品研发及注册风险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研发难度高,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

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导

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此外,根据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现行规定,新的医疗器械产品在研发成功

后需要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注册(或备案)后方能上市销售,而取得国家药监

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往往需要数年的时间,其中:Ⅰ类和

Ⅱ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或备案)需要一到两年时间,Ⅲ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

册时间甚至普遍需要两到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若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取得新产品

注册(或备案)证书,可能会对公司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4
    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专业横跨微电子、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技术、光学、

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材料学、有机化学等众多学科,对技术人

才的要求较高,对研发人员的稳定性有较高要求。因此,稳定的高技术人才队伍

的建设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

增长的需求或者发生主要技术人才流失,甚至可能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

的新产品研发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仪器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51,014.39 元/台、53,892.31

元/台、42,147.05 元/台,呈现波动下降趋势。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的因素主要

包括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进步及国家政策等因素。

    (1)随着技术进步以及新产品的推出,现有产品价格将会有所下降。

    随着技术进步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加快,现有产品价格将会受到冲击。如

果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上述风险因素,不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则将面

临现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2)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相关检测服务收费可能出现持续下降。

    按照国家对临床检验的现行规定,《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项目目录》中的公立

医院临床检测项目实行政府限价,医院收费不得高于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价

格,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相关检测服务收费可能出现持续下降,进而

间接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2、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产品,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

领域。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及行业准入有较高的要求,发布了《医疗器械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医



                                   5
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国外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也有

严格的标准或要求。

    随着公司产量增加和新产品的推出,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执行质量管理制

度和措施,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则将对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从而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3、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竞争行列当中,

竞争也越发激烈。国外企业依靠品牌、资金以及技术实力等方面优势,在全球医

疗器械市场,尤其是高端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近年来从事医疗

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的国内企业发展较快,部分国内企业近年来推出了

与公司产品功能相似的产品,与公司在市场上直接竞争。

    若未来公司不能在技术、品牌、渠道等方面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或是国外

企业改变经营策略,通过降价、收购等方式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都将对公司的经

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进口原材料采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供应商 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 公司持续采购

AVE-11A 试纸条半成品等原材料的情形。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向 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 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 422.93 万元、454.70 万元、132.64 万元,

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10.00%、8.54%、1.83%,采购金额占比呈下降趋势。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AVE-11A 试 纸 条 半 成 品 原 材 料 由 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 公司独家供应。若未来 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 公司生

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我国与 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 公司所在国德国

的贸易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短期内相关原材料供应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6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持有公司 2,599.71 万股份,占

本次发行前公司 50.97%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其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38.23%,仍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直接影响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且提名了多位董事会成员。若其在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发展战略上的

判断出现较大失误,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不排除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

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非正常干预或控制,形成

有利于实际控制人的决策,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经销模式风险

    由于体外诊断行业终端客户的分散性,公司目前采取的销售模式是以经销为

主,同时兼有少量直销。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保持在

98%以上,经销模式收入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目前公司经销商数量众多分布较广,若公司不能稳定保持与现有经销商的合

作关系,或公司经销商发生违规经营情况,都会直接或间接给公司的渠道销售及

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与政府补助可持续性的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公司于 2018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为 GR20184300020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公司 2018-2020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




                                   7
    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如果上述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通过,则公司将在相应年度无法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优惠金额减少,将会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业绩及现金流

等造成不利影响。

    (2)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 号文的规定,公司持续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报告期内,

公司各年收到软件产品退税金额分别为 829.75 万元、762.84 万元和 689.93 万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49%、13.35%和 20.56%。

    如果上述有关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

整,则公司可能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或税收优惠金额减少,将会对公司未来期

间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等造成不利影响。

    (3)政府补助可持续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软件退税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288.83 万元、541.04 万

元和 443.04 万元,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57%、9.47%和 13.20%。

若政府对相关产业和技术研发方向扶持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可持

续性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绩水平。

    2、存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2,629.47 万元、2,929.58 万元和

3,710.6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75%、24.11%和 32.38%,主要为库

存商品、在产品和原材料。公司存货期末平均余额处于较高水平,未来如果不能

将存货规模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并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将会产生公司运营效率降

低,存货损失提高的风险。

    3、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8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较大的资本性支出,新增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

研发基地、营销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

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

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预计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一定幅度的下

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

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

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4、在建工程余额较大的风险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5,510.38 万元,主要为“爱威科技产

业园”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 50,119.49 平方米(含

地下车库),涉及两个批次,一期一批工程于 2014 年动工;一期二批工程于 2017

年动工。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项目一期工程 50,119.49 平方米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已

完成,其中,1#栋、4#栋、9#栋、6#栋及一期道路绿化工程已投入使用,已办理

转固手续;其余建筑主体尚未完成水电管路铺设及内部装修工作,未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暂不满足转为固定资产的条件。假定该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于 2021

年末转为固定资产,则每年新增的折旧费用约为 176.33 万元,将会对公司整体

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五)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风险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在“医学显微镜检验自动化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

技术,并申请了多项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成为公司持续创新发展的核心技

术基础。公司存在专利技术被盗用,非专利技术被泄密等风险。如发生上述风险,

公司不能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维权,将对公司的技术、产品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

响。
                                    9
    此外,如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导致重大诉讼、仲裁,

将对公司的业务、业绩、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如质检废水、玻璃器皿、

质控物生产废气、废电子元件等。如果公司员工未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受托回收

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则有可能导致产生环境污染风险。

    此外,随着政策法规中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业务、产能的增长,产品

线、生产线的拓展,将对公司的环保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环保支出也将进一步增

加。

    3、行业监管风险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持续完善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加

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控制、供货资质、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监管,如果公司在

经营策略上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将对公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医疗器械行业曾出现多起涉嫌企业员工、经销商或终端医院账外暗中

收取回扣、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益的案例。公司无法完全控制个别员工、经销商

在与医疗机构及其他客户的交往中,以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方式,增加其个人业绩的行为。一旦上述行为发生,公司的品牌声誉可能会受损,

甚至会牵连公司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从而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两票制”等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医改办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

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及 2018 年 3 月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发

布的《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全国

全面推开药品采购的“两票制”,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的“两票制”。如相关

政策发生变动,将对中间流通环节产生重大影响,并促使中间经销商向专业化、
                                      10
平台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对公司的营销网络建设和市场服务能力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如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两票制”等行业政策的变动,则有可

能导致公司的短期市场份额、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

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

平台建设项目。医疗器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市场环境变化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其他意外因素均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正常运转造成影响,

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以及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充分消化等风险。

    (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风险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了避免在出入医院过程中感染新冠病毒,多数

普通人在无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会尽量避免前往医院进行诊疗,因此导致全国各级

医院检验标本量减少,进而直接影响了公司试剂耗材类产品的市场需求。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经销商均已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因受多数终端医院客户

的检验标本量减少的影响,经销商试剂耗材的采购频率及数量均有所下降,公司

试剂、耗材类产品订单减少及推迟情况较为普遍,但仪器销售数量同比略有增幅。

    疫情期间公司供应商普遍存在延期复工、运费上涨、产能恢复不足等不利因

素,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机械类原材料供应造成了负面影响。




                                   11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 年 5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1628

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44 号)

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爱威科

技”,证券代码“688067”;公司股本为 6,800 万股,其中 13,840,371 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

    (三)股票简称:爱威科技;扩位简称:爱威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06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800 万股

                                    12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70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3,840,371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4,159,629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550,000 股,其

中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份

数量为 850,000 股;华泰爱威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获配股份数量为 1,700,000 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限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和
  1                 丁建文                 25,997,143
                                                            离职后 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和
  2                 周丰良                  4,714,286
                                                            离职后 6 个月
  3                赣州超逸                 3,060,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和
  4                 琚新军                  2,571,429
                                                            离职后 6 个月
  5               宁波宝顶赢                2,464,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和
  6                 林常青                  2,142,857
                                                            离职后 6 个月
  7              长沙硅谷天堂               2,000,143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8              湖南红钻创投               1,800,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9                 邓朝晖                  1,198,714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0               互兴投资                  857,142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1                丁   婷                  771,429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12                谢忠光                   701,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3                刘智清                   461,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4                袁于瑶                   456,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和
  15                王晓东                   428,571
                                                            离职后 6 个月
  16                张树庚                   381,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7                罗金诗                   381,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8             珠海华腾资产                300,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9                荣义文                   214,286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1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限
  20                胡跃武                     50,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1                胡佳婧                     50,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合计                     51,000,000             -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

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

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

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485 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609,629 股,占最终网

下发行总量的 7.03%,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22%,

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3.59%。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司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14.71 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800 万股,发行人上市

时市值为 10.0028 亿元,公司 2019、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573.45 万元、2,639.95 万元,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7,213.41 万

元;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8,019.94 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

值标准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

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15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V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5,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建文

    设立日期:2000 年 3 月 16 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B6 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38986849

    邮编:410205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技术开发;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设备维
修;生物制品研发;消毒剂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疗卫生用塑料
制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光学仪器、实验分析仪器的制造;一类医疗器械、
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主营业务为医疗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配套体外诊断试
剂、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基于原创
性医学显微镜自动镜检技术开发出全自动尿液、粪便、生殖道分泌物等多系列医
学检验仪器,并自主开发生产与检验仪器相配套的体外诊断试剂及医用耗材产品,
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检验科室。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类,属于“C35 专用设
备制造业”之“C35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之“C3581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



                                   16
设备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分类,属于“C35 专用设
备制造业”。

    电话:0731-89715453


    传真:0731-88907046

    互联网网址:http://www.c-ave.com/

    电子信箱:aveir@c-av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腾飞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丁建文。本次发行前,丁建文直接持有公司

25,997,14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97%。

    丁建文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30104195710******,现任公司董事长。




    丁建文基本情况如下:

    丁建文,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30104195710******,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学历。1980 年 12 月至 2003 年 3 月在长沙

                                    17
市第四医院工作,历任检验员、检验科主任,1994 年 3 月创办长沙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爱威生物仪器研究所,2002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担任爱威有限董事长

兼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爱威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爱威科技董事长。丁建文先生现兼任“医学显微镜检验自动化湖南省

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医学显微镜检验人工智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临床检验装备与技术委员会常委、湖南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

会长等职务。

    丁建文先生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的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即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国家科技

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多项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各类科技

计划项目,多次荣获中国专利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长沙市科技进步奖等奖项,

获批“第四届湖南省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长沙市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2019

中国新经济领航人物湖南区域十强”等荣誉称号。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董事

    公司现任董事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任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任期
                                                             2018/10/12-
    丁建文          男        中国           董事长
                                                             2021/10/11
                                                             2018/10/12-
    林常青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21/10/11
                                                             2018/10/12-
    周丰良          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21/10/11
                                                             2018/10/12-
    王   翔         男        中国            董事
                                                             2021/10/11
                                                             2018/10/12-
    李湘民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2021/10/11
                                                             2020/04/03-
    阳秋林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2021/10/11
                                                             2020/02/26-
    胡   型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2021/10/11

                                     18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并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公

司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任期
                                            监事会主席、审计        2018/10/12-
       王晓东      男           中国
                                                  总监              2021/10/11
                                                                    2018/10/12-
       琚新军      男           中国                监事
                                                                    2021/10/11
                                            职工监事、市场总        2018/10/12-
       段小霞      女           中国
                                                  监                2021/10/11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4 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任期
                                                                    2018/10/12-
       林常青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21/10/11
                                                                    2018/10/12-
       周丰良      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21/10/11
                                                                    2019/08/26-
       龙坤祥      男           中国           财务总监
                                                                    2021/10/11
                                                                    2019/08/26-
       曾腾飞      男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21/10/11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5 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丁建文           男                 中国                 董事长
         周丰良           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罗满华           男                 中国              电子主管工程师
          袁鹏            男                 中国               软件部经理
          李嵘            男                 中国              机械主管工程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

情况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19
          职务或亲属关
  姓名                                       持股形式与持股比例
               系
 丁建文      董事长      直接持有本公司 2,599.71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97%。
          董事、副总经
 周丰良                  直接持有本公司 471.43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24%。
               理
 琚新军       监事       直接持有本公司 257.1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4%。
 林常青   董事、总经理   直接持有本公司 214.29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20%。
 丁 婷     丁建文之女    直接持有本公司 77.1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1%。
          监事会主席、
 王晓东                  直接持有本公司 42.8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84%。
            审计总监
          职工监事、市   直接持有互兴投资出资额的 2.58%,互兴投资持有本公司
 段小霞
             场总监      1.68%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04%股份。
 荣义文   丁建文之配偶   直接持有本公司 21.43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42%。
                         直接持有互兴投资出资额的 64.62%,互兴投资持有本公司
 丁建红    丁建文之弟
                         1.68%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1.09%股份。
 王 翔        董事       通过赣州千帆、赣州超逸间接持有本公司 0.07%股份
                         直接持有北京启源厚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的 35%,
 陈月英    曾腾飞之母    间 接 持 有 赣 州 超 逸 0.15%出 资 , 间 接 持 有 宁 波 宝 顶 赢
                         0.01%出资,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 0.01%股份。
                         直接持有互兴投资出资额的 1.29%,互兴投资持有本公司
 袁 鹏     软件部经理
                         1.68%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02%股份。

    除上述持股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限具体承诺内容

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20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不存在未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不存在未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公开发行前                 公开发行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限售期
号
                    (股)      (%)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1       丁建文     25,997,143    50.97      25,997,143           38.23
                                                                           和离职后 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       周丰良     4,714,286      9.24          4,714,286         6.93
                                                                           和离职后 6 个月
3      赣州超逸    3,060,000      6.00          3,060,000         4.5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4       琚新军     2,571,429      5.04          2,571,429         3.78
                                                                           和离职后 6 个月
5     宁波宝顶赢    2,464,000     4.83          2,464,000         3.62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6       林常青     2,142,857      4.20          2,142,857         3.15
                                                                           和离职后 6 个月
      长沙硅谷天
7                  2,000,143      3.92          2,000,143         2.94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堂
      湖南红钻创
8                  1,800,000      3.53          1,800,000         2.65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投
9       邓朝晖     1,198,714      2.35          1,198,714         1.76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0     互兴投资     857,142       1.68           857,142          1.26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1      丁   婷     771,429       1.51           771,429          1.13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12      谢忠光      701,000       1.37           701,000          1.03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3      刘智清      461,000       0.90           461,000          0.68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4      袁于瑶      456,000       0.89           456,000          0.6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5      王晓东      428,571       0.84           428,571          0.63
                                                                           和离职后 6 个月
16      张树庚      381,000       0.75           381,000          0.56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1
                                    公开发行前                     公开发行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限售期
号
                             (股)        (%)               (股)         (%)
17         罗金诗            381,000         0.75               381,000               0.56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珠海华腾资
18                           300,000         0.59               300,000               0.44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产
19         荣义文            214,286         0.42               214,286               0.32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         胡跃武            50,000          0.10                50,000               0.0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1         胡佳婧            50,000          0.10                50,000               0.0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华泰爱威科
       技家园 1 号
22     科创板员工               -                -             1,700,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持股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西部证券投
23     资(西安)               -                -              850,000               1.25    自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有限公司
       网下摇号中
24                              -                -              609,629               0.90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签配售对象
        小计                51,000,000           100.00    54,159,629              79.65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公开发行社会
                                -                -        13,840,371              20.35                  -
       公众股
        小计                    -                -        13,840,371              20.35                  -
        合计                51,000,000      100.00        68,000,000              100.00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个别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七、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限
      号                                                                (%)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
       1           丁建文                25,997,143                     38.23
                                                                                             月和离职后 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2           周丰良                 4,714,286                        6.93
                                                                                             月和离职后 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3          赣州超逸                3,060,000                        4.50
                                                                                                    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4           琚新军                 2,571,429                        3.78
                                                                                             月和离职后 6 个月
                                                          22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限
 号                                               (%)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5     宁波宝顶赢           2,464,000             3.62
                                                                       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6       林常青            2,142,857              3.15
                                                               月和离职后 6 个月
        长沙硅谷天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7                         2,000,143              2.94
            堂                                                         月
        湖南红钻创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8                         1,800,000              2.65
            投                                                         月
        华泰爱威科
        技家园 1 号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9     科创板员工          1,700,000              2.50
                                                                       月
        持股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10       邓朝晖            1,198,714              1.76
                                                                       月
         合计               47,648,572             70.07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个别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八、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具体名称:华泰爱威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 年 3 月 19 日

      备案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

      募集资金规模:4,500 万元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23
                                                    实际缴款金额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参与比例
                                                      (万元)
   1        丁建文               董事长                 2,300          51.11%
   2        林常青            董事、总经理               650           14.44%
   3        周丰良           董事、副总经理              350            7.78%
   4        曾腾飞             董事会秘书                800           17.78%
   5        王晓东       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            400            8.89%
                      合计                              4,500         100.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个别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华泰爱威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
配售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4,500 万元,本次获配股数 170 万股,获
配金额为 25,132,035.00 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不超
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

    华泰爱威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
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

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5%,即 85 万股,获配金额为 12,503,500.00 元。西部证券投资(西安)

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数量               1,700万股,无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               14.71元/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37.89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
市盈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24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0.39元/股(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发行后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56元/股(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以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产加上募集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007.00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
                       募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
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0日出具天健验
情况
                       〔2021〕2-10号《验资报告》
                       发行费用总计为4,049.02万元(不含增值税)
                       根据天健验〔2021〕2-10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1)保荐承销费:2,123.16万元(不含增值税)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 (2)审计验资费用:1,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构成               (3)律师费用:403.06万元(不含增值税)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69.81万元(不含增值税)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52.99万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           20,957.98万元
发行后股东户数         20,025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5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78万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5,775,086
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670923%,放弃认购数量为
                       4,914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67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
                       购867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
                       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914股


                                       25
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19 年

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天健审[2021]2-170 号”《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发行人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3 月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天健审【2021】2-332 号”

审阅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

露。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全文可查阅《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一、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10,581.3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增长 43.37%;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575.5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46.80%,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增长较快,主要源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司高毛利的试剂耗材类产

品销售额及其销售收入结构占比不断提升,推动公司净利润较快增长。

    前述 2021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3 月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进行了审阅。

                                     27
    公司 2021 年 1-3 月经审阅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4,723.91         3,264.36       44.71%
净利润                                     657.32              94.04    598.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7.32              94.04    598.96%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6.71              60.69    817.33%

    2021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723.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4.71%,

一方面系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医院日常就诊人数回升,公司试剂耗材终端需

求量增长显著,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对现有产品进行改型升级,受 2020 年度 56 系

列全自动粪便分析仪及 2021 年 1-3 月小型仪器 73 系列尿液干化学分析仪销量增

长影响,公司配套试剂销量增长迅速;公司营业成本为 1,991.75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加 40.20%,主要系营业成本随着公司收入增长而同步增长。2021 年 1-3 月,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7.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98.96%;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6.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17.33%,公司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1)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高毛利率的试剂类产品销售占比逐步回升;(2)公司经营业绩增幅较大,当期管

理费用率与研发费用率有所降低。

    具体分析请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行人已

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66060078801500000831
                        司长沙侯家塘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8250100100083437
                        府路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
                                                     810000041525000005
                        行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中国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29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公司未召开股

东大会和监事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0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电话                (029)87406043
 传真                (029)87406134
 保荐代表人          邹扬、张素贤
 项目协办人          袁绘杰
 项目组成员          周驰、郑语、姜博文、刘一、彭鹏、范钰婷
 联系人              邹扬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西部证券作为爱威科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

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经过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威科技申请其股

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其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的条件,同意推荐爱威科技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邹扬先生,现任投资银行华南总部执行董事。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宝德股份、

金杯电工、尔康制药、红宇新材、利民股份、华凯创意、盐津铺子、九典制药、

科创信息、华致酒行、南新制药、圣湘生物 IPO 项目;长城信息 2014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太阳鸟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31
    张素贤女士,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了:盛路通信、启源装备、

华致酒行 IPO 项目;国海证券非公开发行项目、老凤祥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

目等。




                                  32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发行

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股票以稳定股价的书面方案(以下简称“增持方案”),增

持方案应包括增持股票数量范围、增持价格区间、增持期限等,且单一年度增持

总金额不应低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但增持股份数

量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公司回购:若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应

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回购股票方案(以下简称“回

购方案”)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股票数量范围、回购价格

区间、回购期限等,且单一年度回购总金额不应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20%。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若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回

购方案,或者,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回购方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于

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公司股票,且各自累计增持

金额以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 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年度的薪酬总和。


                                   33
    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不符合证券

监管法规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众股股权分布的最低比例要求等),则其

回购或增资义务之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直至满足或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若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增持方案,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

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应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控股股东最低增持金额—其实际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如有)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

同时控股股东不得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自愿放弃对所扣减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向公司支

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即其上年度薪酬总

和的 30%)—其实际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如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或应得的现金分红,且同时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

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

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

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对所扣减薪酬的追索权。

    4、若公司不履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应由公司回购的全部股票。且公司应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发行人承诺:在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
                                  34
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建文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长,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

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威科技的股份;本人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

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

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
                                    35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

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建文之近亲属丁婷、荣义文、丁建红

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

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

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

                                     36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

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三)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周丰良、琚新军、赣州超逸及其

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顶赢承诺

    1、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周丰良、琚新军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管,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威科技的股份;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37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

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2、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赣州超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顶

赢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

威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38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企业持有的

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企业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

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企业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企业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企业违反

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将前述转让收益

交给爱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

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

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四)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常青、王晓东、段小

霞、王翔承诺

    1、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常青、王晓东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

                                    39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管,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威科技的股份;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

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40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2、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持股股东段小霞、王翔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技回购

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监事,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

所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转让时所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爱威科技的股份;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五)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袁鹏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作为爱威科技的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遵守:(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

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

                                    41
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六)其他股东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

威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本公司承诺及时向爱威科技申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公司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公司违反

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公司未将前述转让收益

交给爱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
                                  42
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公司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

至本公司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

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

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以填补被摊薄的即

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

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
                                   43
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

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

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的研发、运

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

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实行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公

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

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44
    1、承诺不以控股股东身份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侵占公司利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之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如下:

    “发行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45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六、本次发行的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承诺:

    “(1)西部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

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本承诺书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2、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46
    “因本所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承诺:

    “(1)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实际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1)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若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机构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七、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

下:


                                    47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提出新的补充

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提出新的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八、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承诺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

                                   48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股份锁定、

股份减持、稳定股价、股份回购及未能履约的约束承诺等方面作出承诺并签署了

承诺函,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

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承诺真实、合法、有

效。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上市已获得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

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已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发行人本次上市

尚需取得上交所同意;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

上市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已依法完成本次发行,发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发

行人本次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已聘请具有

保荐资格的保荐机构进行保荐。

    (以下无正文)




                                  49
(本页无正文,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