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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威科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1-07-1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爱威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罗满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毕
离职手续。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罗满华先生于 2011 年 9 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电子主管工程师,主要负责电
子研发团队的管理、主导电子技术的攻关,主持公司产品质量问题改进和技术革
新工作。

    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罗满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罗满华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罗满华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任
何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生产、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具有保密
义务,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不得在离开公司后,以在公司获得的任何商业秘密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牟利
或经营。

    根据罗满华先生与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后两
年内,其不得自行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受雇于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包括且不
限于尿沉渣、血液及其他体液或粪便的显微镜检分析及干化学相关行业)工作。

    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未发现罗满华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
或有其他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一)研发实力

    罗满华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和产品开
发能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发展特征及公司
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公司每年面向全国招聘引进行业内具备
经验的高端技术人才以及相关专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作为公司技术人才储备梯
队。此外,公司注重对内部技术人才的培育,建立了有效的技术培训、绩效考核
和技术晋升机制,公司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不存在对个别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软件著作权保护措施的知
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技术人员数量为 123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25.79%。2020 年末及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 5 人
和 4 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2020 年末                丁建文、周丰良、袁鹏、李嵘、罗满华
  2021 年 7 月 12 日                 丁建文、周丰良、袁鹏、李嵘

    (二)专利、核心技术及在研项目

    罗满华先生在职期间,主要负责电子研发团队的管理,先后参与完成了 76 系
列仪器标准化开发、75 系列产品开发、56 系列产品开发。罗满华先生的离职不会
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公司已安排易招财先生接任相关研发工作,易
招财先生拥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接替罗满华先生工作的经验和能力,相
关简历详见“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罗满华先生工作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
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 2 项,不存在
作为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任何专利。罗满华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
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罗满华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持续经营能力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
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
发,罗满华先生的离职亦未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工作平稳衔接和有序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罗满华先生离职后
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易招财先生负责,易招财先生简历如下:

    易招财,男,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
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王氏电子有限公司工程
师;201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深圳市新元素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硬件项目
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跳蛙数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经理;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深圳易飞行科技有限公司硬件研发经理;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安克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电子工程专家;2019 年 9 月加
入爱威科技,现任小仪器研发经理。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
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
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
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针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罗满华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对上述文件的重要
条款进行了核对;

    2、查阅了公司专利信息表;

    3、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罗满华先生离职相关工作的交接情况、
对公司业务及研发工作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4、取得并查阅了易招财先生的简历;

    5、审阅了公司人员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业务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爱威科技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罗满华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
的交接,其负责的业务管理、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易招财先生负责,其离职不会对
爱威科技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罗满华先生在爱威科技中作为发明人的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其已签
署相关保密协议,其离职不影响爱威科技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爱威科技业务
发展和技术迭代升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3、目前,爱威科技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罗满华先生的离职未
对爱威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