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爱威科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爱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爱
威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己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己与爱威科技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2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3                                                  式,了解爱威科技业务情况,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爱威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1 年上半年爱威科技在持续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
  4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媒体上公告                                   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1 年上半年爱威科技在持续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爱威科技及其董事、监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1
                                                  保荐机构督促爱威科技依照相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
     范等
                                                  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保荐机构对爱威科技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了核查,爱威科技的内控制度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爱威科技严格执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爱威科技的信息披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情况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1 年上半年,爱威科技及其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11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
                                                  生该等事项
     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1 年上半年,爱威科技及其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2021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13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2021 年上半年,爱威科技未发
14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生前述情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2021 年上半年,爱威科技不存

                                    2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
                                                     2021 年上半年,爱威科技不存
 16     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在前述情形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
        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
        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风险

  1、新产品研发及注册风险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研发难度高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
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
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此外,根据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现行规定,新的医疗器械产品在研发成
功后需要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注册(或备案)后方能上市销售,而取得国家
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往往需要数年的时间,若公
司未来不能及时取得新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书,可能会对公司新产品的产业
化和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是技术导向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专业横跨微电子、机械设计
与制造、计算机技术、光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材料学、
有机化学等众多学科,对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对研发人员的稳定性有较高要


                                       3
求。因此,稳定的高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公司
人才队伍建设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或者发生主要技术人才流失,
甚至可能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新产品研发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的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进步及国家政
策等因素。

   (1)随着技术进步以及新产品的推出,现有产品价格将会有所下降。

   随着技术进步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加快,现有产品价格将会受到冲击。
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上述风险因素,不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则
将面临现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2)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相关检测服务收费可能出现持续下降。

   按照国家对临床检验的现行规定,《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项目目录》中的公
立医院临床检测项目实行政府限价,医院收费不得高于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最
高价格,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相关检测服务收费可能出现持续下降,
进而间接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2、经销模式风险

   由于体外诊断行业终端客户的分散性,公司目前采取的销售模式是以经销
为主,同时兼有少量直销,经销模式收入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目前公司经销商数量众多分布较广,若公司不能稳定保持与现有经销商的
合作关系,或公司经销商发生违规经营情况,都会直接或间接给公司的渠道销
售及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监管风险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持续完善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
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控制、供货资质、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监管,如果公
司在经营策略上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进行相应的
调整,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将对
                                  4
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医疗器械行业曾出现多起涉嫌企业员工、经销商或终端医院账外暗
中收取回扣、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益的案例。公司无法完全控制个别员工、经
销商在与医疗机构及其他客户的交往中,以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方式,增加其个人业绩的行为。一旦上述行为发生,公司的品牌声誉可
能会受损,甚至会牵连公司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从而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竞争行列当
中,竞争也越发激烈。国外企业依靠品牌、资金以及技术实力等方面优势,在
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尤其是高端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近年来
从事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的国内企业发展较快,部分国内企业近
年来推出了与公司产品功能相似的产品,与公司在市场上直接竞争。

   若未来公司不能在技术、品牌、渠道等方面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或是国
外企业改变经营策略,通过降价、收购等方式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都将对公司
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持有公司 2,599.71 万股份,
占公司 38.23%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现任公司
董事长,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且提名了多位董事会成员。若其在行业
发展方向、公司发展战略上的判断出现较大失误,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与政府补助可持续性的风险

   公司目前是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虽然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预计未来调整的
可能性较小,但若国家调整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及未能持续被认定为符
合税收优惠条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每年都
从政府部门获得各类补助资金,因政府补助的项目和资金力度具有不确定性,
                                  5
每年政府补助金额的变动对公司的业绩会有一定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 月)                                 (%)
营业收入                         97,308,452.67       73,802,737.62             3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15,548.51        7,725,981.87             6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918,095.03        6,384,170.58             71.0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0,894.70        7,070,569.08            -60.25
                                                                       本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58,918,151.38      236,719,197.28             93.87
总资产                          526,590,992.08      296,570,337.16             77.56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5                  63.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5                  63.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1        0.13                  71.0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9        3.31   增加 1.88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4.49        2.74   增加 1.75 个百分点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71       12.08   减少 0.37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9,730.85 万元,同比增长 31.85%,主要系报告
期与去年同期相比,疫情影响降低,医院检验标本量回升,检验用试剂及耗材
用量增加,带动公司相应产品销售快速增长。

    2、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1.55 万元,同比
                                        6
增长 63.29%,主要原因是 2020 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净利润基数较低。报告期
随着疫情影响减弱,存量市场得到释放,公司销售额同步增长,同时报告期内
期间费用增幅较营业收入增幅偏低,导致净利润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低 60.2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提
高了对电子元器件和芯片的战略库存,因存货库存增长导致采购资金大幅流出。

    4、报告期净资产和总资产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1 年 6 月份在科创
板首发上市,共募集资金净额 20,957.98 万元,及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5、每股收益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公司净利润的增长。

    综上,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丰富技术储备优势

    公司自成立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基于机器视觉技术的医学显微镜形态学检
验自动化”关键共性技术的原创性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建立了全自动显微镜细
胞形态学检测技术平台、全自动化学免疫学检测技术平台、全自动理学检测技
术平台等三大技术平台,积累了丰富的关键共性技术,能够广泛应用于各种形
态学检验领域。

    公司研发团队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在技术和产品创新方面取得多项成果。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185 项境内已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64 项,此外还拥有 10 项境外已授权发明专利。

    公司参与制订了“YY/ T 0996-2015 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YY/ T 1530-
2017 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用控制物质”等多个行业标准。公司于 2014 年入选“国
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公司主导的“机器视觉技术在显微镜
形态学镜检中的应用”课题获湖南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二)细分领域先发优势

    公司始终专注于临床标本有形成分显微镜检验自动化领域,在该细分行业
形成了自己的竞争优势。在该行业的发展初期,相关自动化技术几乎处于空白,
国际体外诊断行业巨头对该细分领域研发投入较少。在此背景下,公司在行业
                                    7
中较早进入该技术领域研发,原创性地将机器视觉技术应用到该领域,解决了
显微镜检验自动化中一系列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实现了临床标本有形成分显微
镜检验的自动化。

   机器视觉技术的识别和分析能力非常依赖仪器的实际使用次数,长达 20 年
的产品市场应用过程中,公司从终端医院获取了大量的有形成分显微图像,建
立了多条件下各类标本的图谱,以及不同有形成分的特征模型库。公司长期坚
持对以上临床标本有形成分医学显微图像的特征参数进行分割、提取、分类、
分析、训练等基础性研究和大量专业细致的数据管理工作,形成了同行业中领
先的临床标本有形成分医学显微图像数据库,奠定了公司在临床标本有形成分
医学显微镜检验自动化领域的优势和基础。

 (三)全产品链优势

   公司是行业内具备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等全产品链的研发、生
产、销售一体化的企业,除针对不同临床标本检测需求开发多类自动化检验仪
器外,还自主研发并生产对应检验项目所需要的配套试剂及耗材。

   公司主要生产封闭式系统产品,自主研发生产的配套试剂及耗材能够为检
验仪器的检验准确率提供有力保障,也为公司提供了多样化的收入来源。公司
通过仪器产品销售带动配套试剂耗材产品的销售,有效提高了公司生产经营的
抗风险能力。

 (四)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公司目前已经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天津医科大
学总医院等多家国内知名三甲医院实现了终端装机,三甲医院对引进的仪器及
相关产品的性能及品质要求极为严苛,而公司已累计在国内三甲医院实现了终
端装机近 2,000 台,并在全国 30%以上的三级医院实现了终端装机及配套试剂
耗材销售,公司产品得到了全国大中型医疗机构客户的广泛认可。

   此外,终端医院特别是大中型医疗机构,更换供应商的所需要的招标审批
流程漫长,花费的时间及资金人力成本较高,前期进入的供应商在产品质量可
靠、售后维护服务到位、产品符合日常使用需求的情况下,终端医院客户一般
习惯于保持长期合作,从而形成了较高的行业客户资源壁垒。

                                  8
  (五)客户服务及渠道优势

    公司拥有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公司的医学
检验仪器已在国内外累计实现装机 10,000 余台,累计在全国 4,000 余家医院实
现了终端装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上与 1,000 余家经销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国
际销售网络覆盖海外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强大的经销商网络保证了公司后续产
品推出后能够较快打开市场。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秉承和践行“一年包换、两年保修、终身
服务”的产品售后服务宗旨。对于用户反馈的售后服务需求,公司遍布各地的客
服工程师团队坚持“1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解决”的服务承诺。公司安排客服
工程师定期上门对公司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并对医院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操
作培训。公司还不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及时听取客户反馈,改进服务质量,
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公司优质的售后服务,在终端客户中树立了良
好的口碑。

  (六)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拥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贯穿于研发、采购、生
产和销售的全过程。

    公司制定了包括《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生产作业环境和产品清洁控制
程序》等在内的一系列质量控制程序文件,并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公司产品质
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持续对产品进行技改,提高产品检测速度及效率,丰
富产品功能及检测项目,从而不断增强客户满意度。公司已通过 ISO9001 国际
质量体系认证和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多项产品通过欧盟 CE
认证,产品品质获得国内外市场的普遍认可。

    综上,2021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
2021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 1,139.02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研发支出增长

                                   9
27.7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1.71%,与 2019 年同期研发费用率
12.08%相比,下降 3.07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27.79%,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投
入,包括研发人员薪酬、材料、能源、新产品注册等费用都有所增加所致。

  (二)研发进展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进展正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授权专利 185 项(其中发明专利 64 项)、境
外授权专利 10 项;软件著作权 19 项、国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31 项、第一
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22 项。

    报告期内,新增境内授权专利 14 项、境外授权专利 4 项;二类医疗器械注
册证 3 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 项。除此之外,公司今年申报的
2021 年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医学显微镜检人工智能技术知识产权密
集型产业培育项目”获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立项支持;申报的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
转型“三化”重点项目“AVE 高性能体外诊断系统大数据处理与远程运维应用项
目”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立项支持。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007.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4,049.02
募集资金净额[注 1]                                                     20,957.98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注 2]                                       0.00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798.47
加: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38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2,758.84
    注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7.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相关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57.98 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10
37,994.46 万元。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 20,957.98 万元。
     注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96.4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37.15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注 3: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
相关产品的情况。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髙级管理人员的持
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后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持股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情况
                                               直接持股数量
       姓名                公司职务                                直接持股比例
                                                 (万股)
      丁建文                董事长                      2,599.71         38.23%
      周丰良            董事、副总经理                   471.43           6.93%
      琚新军                 监事                        257.14           3.78%
      林常青             董事、总经理                    214.29           3.15%
      王晓东         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                 42.86           0.63%




                                         11
 (二)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持股状况
                                 (万股)       比例
段小霞      职工监事、市场总监         2.21      0.03%     通过互兴投资间接持股
                                                          ①通过赣州千帆间接持股
 王 翔             董事                7.47      0.11%
                                                          ②通过赣州超逸间接持股
 袁 鹏         软件部经理              1.11      0.02%     通过互兴投资间接持股
     注:上表中的间接持股数不包括通过战略配售的持股数。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
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
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扬:



    张素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