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科技”、“上市公 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 号),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 本为 68,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4,159,62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13,840,371 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609,629 股限售股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 股东数量为 19 名,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 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5,717,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2%,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上市流通。其中,首发限售股为 24,017,142 股,战略配售股份为 1,700,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 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 如下: (一)公司股东周丰良、琚新军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技 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管,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威科技的股份;本人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科 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 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2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二)公司股东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 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企业持有的爱 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企业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 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企业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企业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企业违反 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将前述转让收益 交给爱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 3 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 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三)公司股东林常青、王晓东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技 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管,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威科技的股份;本人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科 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 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四)公司股东长沙先导硅谷天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红钻创业投 资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互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 横琴华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邓朝晖、谢忠光、刘智清、袁于瑶、张树庚、 罗金诗、胡跃武、胡佳婧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爱威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本公司/本人承诺及时向爱威科技申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 规定,本公司/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公司 /本人违反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公司/本人未 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公司/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 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公司/本人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公司/本人应交 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公司/本人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资产 5 管理计划为华泰爱威科技家园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其获配的股份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华泰爱威科技家园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 市流通相关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 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5,717,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 本次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售股数 股东名称 通数量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 量 (股) 例 (股) 1 周丰良 4,714,286 6.93% 4,714,286 0 2 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60,000 4.50% 3,060,000 0 3 琚新军 2,571,429 3.78% 2,571,429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 4 2,464,000 3.62% 2,464,000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林常青 2,142,857 3.15% 2,142,857 0 长沙先导硅谷天堂企业管理咨询有 6 2,000,143 2.94% 2,000,143 0 限公司 湖南红钻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股 7 1,800,000 2.65% 1,800,000 0 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爱 8 威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 1,700,000 2.50% 1,700,000 0 合资产管理计划 9 邓朝晖 1,198,714 1.76% 1,198,714 0 长沙互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0 857,142 1.26% 857,142 0 合伙) 11 谢忠光 701,000 1.03% 701,000 0 12 刘智清 461,000 0.68% 461,000 0 13 袁于瑶 456,000 0.67% 456,000 0 14 王晓东 428,571 0.63% 428,571 0 6 持有限售 剩余限 本次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售股数 股东名称 通数量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 量 (股) 例 (股) 15 张树庚 381,000 0.56% 381,000 0 16 罗金诗 381,000 0.56% 381,000 0 珠海横琴华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17 300,000 0.44% 300,000 0 司 18 胡跃武 50,000 0.07% 50,000 0 19 胡佳婧 50,000 0.07% 50,000 0 合计 25,717,142 37.82% 25,717,142 0 注 1: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份 1,700,000 12 2 首发限售股 24,017,142 12 合计 25,717,142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爱威科技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 行了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爱威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西部证券对爱威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