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爱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作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
真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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