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爱威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持股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1-07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01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暨持股降至 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超逸”)
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宁波宝顶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3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赣州超逸及其
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顶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 1%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告
知函》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宝顶赢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 76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36%。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宝顶
赢持有公司股份 339,900 股,其一致行动人赣州超逸持有公司股份 3,060,000 股,两
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不再为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现将权益变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赣州超逸
名称 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602-4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启源厚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资本 35,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MA35M27T44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09日
合伙期限 2036年12月08日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
经营范围 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宁波宝顶赢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387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启源厚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资本 2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4GQ33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7年02月21日
合伙期限 2037年02月20日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减持比例(%)
类 (股)
人民币
集中竞价 2022.11.2-2023.1.5 504,000 0.7411
普通股
人民币
宁波宝顶赢 大宗交易 2023.1.5 260,100 0.3825
普通股
合计 764,100 1.1236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060,000 4.5000 3,060,000 4.5000
赣州超逸
其中:无限售 3,060,000 4.5000 3,060,000 4.500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104,000 1.6235 339,900 0.4999
宁波宝顶
其中:无限售
赢 1,104,000 1.6235 339,900 0.4999
条件股份
合计 4,164,000 6.1235 3,399,900 4.9999
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
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5)。
(三)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超逸及宁波宝顶赢需要
披 露 简式 权 益变 动报 告书 , 具体 内容 详 见同 日在 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赣州超逸及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顶赢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其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