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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威科技:爱威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11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
  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
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
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
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
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
及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
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起提前执行; 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
况,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