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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图新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为武汉兴图
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图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兴图新科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8.21 元,新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51,90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283.6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622.76 万元。2019 年 12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2-3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
    1                                           20,658.33         20,658.33
           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26.50          4,926.5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4      超募资金                                     -          6,037.93
                  合计                          46,622.76         46,622.76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46,622.7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人民币 6,037.93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概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6,037.93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81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
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2
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 12 个月内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1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1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兴图新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兴图新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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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可              王   静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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