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9-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兴图
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兴图新科首发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21 元,共计募
集资金 51,906.4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5,283.6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6,622.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9〕2-37 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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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
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募投资金拟投入金额
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
1 206,583,300 206,583,300
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265,000 49,26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 150,000,000
合计 405,848,300 405,848,30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
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节余总额
募集资金
待支付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收 剩余募集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已支付 铺底资
金额 入总额 节余金额 益及利息净 资金合计
额(A) 金额(B) 金(D)
(C) (E=B+C+D) (F=A-E) (G) (H=F+G)
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
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 20,658.33 16,330.48 538.15 3,068.64 19,937.27 721.06 881.36 1,602.42
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26.50 3,751.77 74.51 - 3,826.28 1,100.22 201.21 1,301.43
合计 25,584.83 20,082.25 612.66 3,068.64 23,763.55 1,821.28 1,082.57 2,903.85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合计的剩余铺底资金、待支付金额、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6,585.15 万元中,尚有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理财未到期,待理财到期后连同利息一并转回;
(3)待支付款项主要系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应付职工薪酬等;
(4)上述数据为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数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自 2020 年以来,公司不断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通过场地建设、软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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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研发人员投入等方式,搭建开发平台,升级公司原有技术,并不断推出新
技术、新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用户体验,加强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基本实现了
项目建设目标,满足了项目建设使用功能。
2020 年以来,鉴于国内疫情反复,局部地区战争等因素对世界宏观经济产
生了较大的影响,宏观层面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外经济发展压力增大。面对复
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保持居安思危的状态,以降本
增效为原则,在保证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的前提下,一方面提高软硬件
集约化、复用率水平,减少了研发测试设备及软件的采购,通过合理设计提高了
软硬件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对铺底流动资金等进行了严格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避免了不必要的支出。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
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2,903.85 万元(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铺底流动资金
及待支付资金合计 3,681.30 万元一并转出到自有资金账户,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
及产业发展。
公司承诺资金不够支付后续募集项目工程款、质保金及其他相关募投项目款
项时,将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待支付和铺底流动资金转出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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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
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
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
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
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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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
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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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可 王 静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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