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晶存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3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发展实际情况、公司现
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综合考虑了股东要求和意
愿,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2、本次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等事项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我们同意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次确定 2019 年的董事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现状并结合董事的实际履职
情况确定的;该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符合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次确定 2020 年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现状并结合高级管
理人员的实际履职情况确定的;该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
公允,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能够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能够完善公
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公司治理。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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