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晶存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晶存储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0-07-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或“公司”)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紫
晶存储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专项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7,596,12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为人民币 21.49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22,840,747.74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9,120,077.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3,720,670.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容诚验字[2020]210Z0003”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 120,961.9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8,372.07 万元,
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
调整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的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
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计划拟用募集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号 资金投资额 金投资额
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2018
1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年工业强基工程示范项目)
2 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 31,447.10 31,447.10 3,000.00
3 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 13,109.60 13,109.60 13,109.60
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
4 12,360.04 12,360.04 8,217.29
研发项目
5 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045.18 4,045.18 4,045.18
6 补充业务运营资金项目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合 计 120,961.92 120,961.92 88,372.07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自
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
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紫晶存储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紫晶存储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