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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晶存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2 月 26 日,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
存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紫晶存储的保荐机构,对紫晶存储进行持续
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建投证券对紫晶存储 2021 年上半年度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紫晶存储签订《持
        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2                                                   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3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紫晶存储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经营情况,对紫晶存储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现紫晶存储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4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媒体上公告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5                                                   现紫晶存储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紫晶存储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紫晶存储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7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范等                                         治理制度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紫晶存储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控制度,并已对会计师出具非标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审计意见事项等涉及内部控制有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待完善的问题出具了整改建议函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促其进行整改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
                                                    紫晶存储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关文件,并对董秘国内时间较少
 9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提出整改督导;对于年报延期披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事项、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
                                                    见事项、控股股东增持相关事项
                                                    等,保荐机构进行了关注和督导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紫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10                                                 晶存储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阅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
                                                    现紫晶存储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人员发生该等事项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就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1 年 8 月收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到监管工作函事项,保荐机构已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实施增持计
                                                    划,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及义务,
                                                    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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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现紫晶存储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控制人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2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于增持事项,保荐机构已督促
        报告                                         控股股东尽快实施增持计划,履
                                                     行相关公开承诺及义务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在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13                                                  查,未发现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
 14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现紫晶存储存在相关情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5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
        检查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
 16     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现紫晶存储存在前述情形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
        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
        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紫晶存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
【2021】00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3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问询函中
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公司供应商背景调查或资质确认过程中仅了解营业额,
而未充分了解其他财务信息、在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和供应商资格审批表中未有识
别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审查内容、部分信息填写不全面、在交易过程中未
充分记录接洽及合作过程、在未实现销售情况下大额预付、大型项目进度管控不
足等内控有待完善情况,保荐机构督导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后续进一步完善
供应商管理、项目管控、财务资金支付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背景调查、
资质确认、供应商款项支付、项目管控的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供应商
管理的相关审查、款项支付及项目管控流程。此外,保荐机构结合问询函关注事
项,督导公司在重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自查监督并与中介机构及时沟通交流,
减少经营风险,保护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在核查过程中,亦关注到公司对大额设备投资计划的内部控制有待
进一步完善,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跟进众杰伟业设备改造及交货进度,确保设备
尽快到货安装调试,管控预付设备款风险,同时进一步完善大额设备投资计划的
实施管控。

    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公司在客户背景调查或资质确认过程中未建立充分
动态了解并跟踪客户偿付能力制度、强制催款机制等情况,保荐机构督导公司结
合行业及业务发展情况,后续进一步完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客户背景调
查、资质确认的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充分关注账龄一年以上
的应收账款相关客户的回款风险、加强催款工作,并在日常信息披露中要充分揭
示应收账款相关风险。

    同时,保荐机构也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大容量光盘未来市场竞争风险


                                    4
    公司通过长期的技术研发投入,在大容量存储介质工艺研发上积累了一定的
经验,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好的自主创新能力,并提前部署下一代存储技术--全息
技术,在全息产品产业化之前,鉴于国外竞争对手目前已拥有 300G 产品等的量
产能力,同时也在向更大容量的量产进行技术研发突破,公司在 100G、200G 产
品量产上市后与竞争对手相比产品也仍存在技术差距,将继续面临市场竞争压
力。

       2、新技术周期下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风险

    随着企业级市场应用的发展,光存储行业也进入新的技术发展周期,从蓝光
存储向下一代全息光存储技术创新发展,公司积极投入并开展相关研发工作。全
息光存储技术于 2000 年左右即有相关理论及实验研究,但由于缺乏大容量存储
应用需求场景,产业化发展一直较为缓慢。随着海量数据存储时代的来临,全息
光存储迎来市场应用空间,成为进一步提升光存储容量的有效方式。考虑到全息
光存储技术从实验研究到产业化应用还需要经历产品化研究、工艺研究、小批量
生产、良率爬坡等阶段,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支撑,公司研究亦处于实验研究到
产品化研究阶段,存在未能如期研发成功并实现产业化的风险。全息光存储技术
作为公司储备的下一代光存储介质技术,如果未能如期研发成功,将影响到公司
的光存储技术在未来与其他各类存储介质中竞争力的提升,将对公司带来不利影
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光存储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和人才密集型行业,行业内厂商想要保持持久的
竞争力,必须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力度。目前,与巨大的市场空间相比,
专业光存储技术研发人员相对不足。目前,公司的项目定制化方案设计、产品技
术研发创新和前沿科技攻关主要依托核心技术人员为骨干的研发团队,公司产品
服务技术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研发难度大,掌握这些技术需要多年的技术积
累和沉淀,如果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高且主要客户波动的风险


                                     5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69.36%,尽管同比
2020 年同期略有下降,但占比仍在 50%以上,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集中度较
高的原因主要系由于单一客户解决方案需求具有阶段性、季节性、项目制特点,
且项目金额较大所致。

    公司业务的增长依托于老客户的持续采购以及新客户新项目的开拓,因此,
如果部分客户经营情况不利,从而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公司新客户新项
目开拓未能保持连续性,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将会受到影响。

    2、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大及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为 60,263.40 万元,较 2020 年期末略有下
降。公司处于扩大市场规模和积累行业案例的发展期初期,为获取业务资源采取
了较为宽松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使得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较快,目前应收账款
账面金额较高。考虑到下游客户中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也大多是新进入到光存
储行业的企业,系统集成商、贸易商等其他客户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如果公
司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
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的风险。

    3、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不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5,949.90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略有增
长,虽然本年度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有所增长,
但是如果公司无法持续保证良好的销售回款,使得经营性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差
异较大致使内生性经营现金流相对不佳,且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持续加快改
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可能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上述事项可能成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持
续增长的发展瓶颈。

    4、主营业务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目前行业下游终端应用包括政务、金融、医疗、互联网、档案、教育、能源
等领域,采购习惯依据单位计划,通常具有一定的季节性,许多客户在上半年进
行预算立项、设备选型测试,下半年进行采购和建设,因此每年的下半年易出现
供需两旺的特点。由于终端应用需求具有季节性特点,使得光存储企业面对的第


                                   6
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电信运营商需求也会具有季节性特点。公司
营业收入将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增加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要
求。

       5、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目前,国内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总体得到控制,但公司在项目推进、新产品落地、100G 产
线安装调试及量产以及客户回款等方面仍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且全球疫情防控压
力仍不容乐观,疫情对全球宏观经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且后续的影响具有
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关于参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揭示

    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主要客户中包括数莲紫宸、紫晶天众、北京中弘等
参股公司或其关联方,其采购公司的设备及相关产品用于建设当地相关数据中
心,并通过运营相关数据中心为政府、企业等最终用户提供数据存储服务并收取
货款。实际业务执行过程中,上述参股公司或其关联方客户用于回款的资金来源
主要为相关项目公司前期投入(包括股东投入和融资取得资金)以及运营服务收
入。由于前述客户目前中标的政府服务项目需求容量未覆盖数据中心全部容量,
其仍需不断开拓其他政府或企业客户,且运营服务收入存在周期较长等同业共性
特点,如果其前期投入难以及时覆盖数据中心一次性投资支出,则可能存在达到
约定付款期限但无法如期向公司支付货款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中包括参股公司或
其关联方等数据中心相关客户。上述客户未来存在市场开拓不利、经营状况不佳
等风险,导致公司剩余应收账款无法如期收回,进而导致现金流紧张,对公司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投资者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业务特点以及相关客户自身
的经营模式特点,谨慎评估投资风险,并特别关注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三)行业风险

       1、新兴存储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目前较为成熟的存储技术主要有磁存储、电存储和光存储三大类,其中光存

                                       7
储由于具有安全可靠性高、存储寿命长、绿色节能、单位存储成本低等特点,适
合冷数据存储,在海量数据存储时代迎来新的产业发展周期,是驱动公司报告期
快速发展的源动力。伴随科技发展,存储行业也在持续探索新的存储技术,包括
量子存储、基因存储等。如果新兴的存储技术实现应用突破,较光存储更适合于
冷数据存储,且在综合性能方面优于光存储,则光存储技术的应用空间有可能被
其他新兴存储技术升级迭代所挤占,失去新产业周期的发展源动力,将对公司产
生较大不利影响。

    2、新产业周期下光存储企业级市场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随着近年来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兴起和蓬勃
发展,数据量爆发式增长,对数据进行冷热分层存储,实现低成本、高可靠性、
长寿命、绿色节能的存储需求日益引起重视。光存储技术安全可靠性高、存储寿
命长、绿色节能、单位存储成本低等特点,与磁存储、电存储技术形成优势互补,
作为光磁电混合存储架构的一部分,光存储行业市场应用也从音像消费级市场向
企业级市场发展渗透,迈入产业发展的新周期,并成为驱动公司发展的源动力。
但从整个行业生命周期来看,光存储在各行业的推广应用目前仍处于发展期初
期,由于用户的数据存储习惯等因素,光存储发展渗透的速度及广度可能存在不
及预期的情况,并对公司的业绩成长速度及成长空间产生负面影响。

    3、行业政策环境的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应用于数据的存储管理,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
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多项产业鼓励政策,促进行
业的发展,驱动下游市场需求扩张。工信部通过将光存储纳入绿色数据中心先进
适用技术、工业强基等方式对行业技术发展应用进行支持,成为行业的直接驱动
力。同时,近年来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支持自主可控产业发展,把握
创新与发展的主动权,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同时,也为具有自主可
控技术的光存储企业提供了市场机遇。未来,若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力度减弱(例
如 5G 商用进程放缓导致数据存储量需求增长放缓)或者发生不利变化(例如未
继续将光存储纳入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未再大力鼓励自主可控),将会
对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8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调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处于新旧增长动能切换阶段,经济增速总体呈现放缓
态势,同时伴随金融去杠杆等政策调控,各行业资金面趋紧,政府部门、企事业
单位的资金周转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存储设施属于基础的信息技术设施,下游
终端广泛应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可能会影响下游终
端需求的释放进度,导致市场需求增长放缓甚至出现下降,并且通过影响及时回
款的方式影响到本行业的经营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晶铠科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
优惠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子公司晶锴科技属于软件企业,晶铠科技销售自
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于本年度到期,目前已在办理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如果公司及相关子
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未来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
较大不利的影响。

    (五)其它风险

    1、2020 年财务报表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投资风险

    公司因无法就部分预付款项、委托研发费用及营业成本、部分预付设备款的
商业实质、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督导公
司积极配合会计师整改相关事项并消除不利影响,同时保荐机构也将持续跟踪并
督导上述事项整改情况,并提示投资者关注该事项的投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9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上半年度        2020年上半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08,797,642.83      196,340,605.38              6.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184,158.66       31,716,035.81            -26.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701,348.06       29,908,263.84            -37.4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499,006.86      -66,159,984.79          不适用
            项目                   2021年6月末           2020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41,333,603.40    1,850,389,525.90            -0.49
总资产                             2,758,779,400.06    2,798,836,110.44            -1.43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2021年上半       2020年上半
              项目                                                        变动幅度(%)
                                        年度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8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0          0.17                 -41.1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          2.12    减少0.8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01          2.00    减少0.99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00         12.22    增加1.78个百分点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
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34%,
主要系公司业务稳定开展,较上年同期业务规模略有增长。

    2、2021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损益的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26.90%、37.47%。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分别增长 171.55%、40.94%、
21.80%,进而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相应减少。

    公司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增长原因主要为:


                                         10
    (1)公司为提升研发进度,加速开拓自身业务市场,新增部分销售人员和
研发人员,相应职工薪酬增加;

    (2)公司房屋构筑物折旧费用增加;

    (3)长城紫晶、深圳紫晶、日本紫晶等子公司租赁成本增加;

    3、2021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
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111.62%,购买商品支付的现
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84.99%。

    4、2021 年上半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33.33%,主要系公司
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总体未发生明显变化。在常态化疫情防
控背景下,公司面临愈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一方面通过研发创新持续提升核心
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下游需求进展波动,也面临较大的经营挑战。根据公司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上半年的净利润有所下滑,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
复杂内外部环境下,存在的较大经营波动性风险。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各项专利 1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5
项、外观专利 4 项)、各项软件著作权 8 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各项专利 65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
利 44 项、外观专利 13 项),各项软件著作权 105 项,累计参与 3 项国家标准、4
项行业标准和 1 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2,922.30 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达到 14.00%,与 2020 年同期相比研发投入增长 1.78%。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11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43,830,495.28 元。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人
民币 30,190,000.00 元,赎回本金人民币 60,270,000.00 元,理财收益、利息收入
扣减手续费净额 2,457,369.59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618,511,395.57 元,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534,736.55 元。报告期末募集
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76,744,011.24 元(发行费用因税差实际少支付金额 0.02 元),
其中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180,500,000.00 元,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0 元,募
集资金活期余额为人民币 96,244,011.24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紫晶存储控股股东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紫晖投资”)、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辰投资”)分别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7,903,000 股。

    紫晶存储董事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钟国裕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00,000 股;
紫晶存储董事兼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谢志坚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 股;
紫晶存储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 股;紫晶存储监事黄
美珊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 股;紫晶存储监事会主席蓝勇民直接持有公司股
票 90,000 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紫晶存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紫晶存储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12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一)2020 年度年报延期披露,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事项

    紫晶存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紫晶信
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
科创公函【2021】0024 号),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
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
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41 号)。保荐机构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上述两则问
询函中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注意上述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并严格督促公司落
实相应整改计划。后续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整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亦提请投资者关注此事项的投资风险。

    (二)紫辰投资、紫晖投资增持计划的事项

    紫辰投资、紫晖投资作为紫晶存储控股股东,2021 年 5 月 6 日,紫晶存储
公告拟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增持紫晶存储股份,合计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截至 8 月 9 日公
司收到相关监管工作函之日,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紫辰投资、紫晖投资
仍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保荐机构已督促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作为紫辰投资、紫晖投资的股权 100%
持有人和直接责任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紫辰投资、紫晖投资
增资公告相关计划实施增持行为,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及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同时,保荐机构已督促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紫辰投资、紫晖投资:在实
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
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紫晶存储及增持主体严格依据《公司法》、


                                     13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控股股东紫辰投资、紫晖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增持公司股票 203,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合计增持金额 500.09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增持进展,严格督促紫辰投资、紫晖投资落实增持计划。
保荐机构亦提请投资者关注此事项的投资风险。




                                   1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能清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