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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晶存储:关于诉讼事项涉及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01-07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涉及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与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维视通”或“被告”)就应收货款事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1)粤 1403
民初 2938 号>,约定被告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5,000,000.00 元给原告;
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 5,000,000.00 元给原告;在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支
付 10,000,000.00 元给原告;余款 8,411,052.28 元在 2022 年 9 月 15 日前支付
给原告。案件受理费 193,850.00 元,减半收取 96,925.00 元,被告自愿负担,
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迳行支付给原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宇维视通全资子公司深圳高原特色农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原农业”)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人
民币 500.00 万元(到期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将此凭证作为回款处理,
以承兑汇票全部兑付作为宇维视通履行完毕第一笔欠款的付款义务;尚未收到宇
维视通支付的案件受理费 96,925.00 元。
     上述承兑汇票可能存在到期后未能兑付的情形及宇维视通无法按照《民
事调解书》的要求履行后续付款计划的风险,届时公司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剩余未收款项。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调解情况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公司与宇维视通之间的应收货款事项向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
书》<(2021)粤 1403 民初 2937、2938 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7)。
    (二)诉讼事项调解情况
    在本案审理的过程中,经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
致调解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事调解书》<(2021)粤 1403 民初 2938 号>,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原告与被告一致确认,被告欠原告合同款 28,411,052.28 元,此款被告
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5,000,000.00 元给原告;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支
付 5,000,000.00 元给原告;在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 10,000,000.00 元给原
告;余款 8,411,052.28 元在 2022 年 9 月 15 日前支付给原告。
    2、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3、原告在收到被告支付的第一笔 5,000,000.00 元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
开具金额为 5,431,210.80 元的发票给被告。
    4、若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向原告支付所欠合同款,则被告自愿从 2020 年 2 月
27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未支付欠款本金为基数,按 2020 年 2 月 27 日的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4 倍向原告支付利息,且原告可
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
    案件受理费 193,850.00 元,减半收取 96,925.00 元,被告自愿负担,此款
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迳行支付给原告。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诉讼事项涉及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宇维视通及其全资子公司高原农业签订《三方
协议》,约定由高原农业向公司开具 500.00 万元三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代宇维视
通支付第一笔欠款 500.00 万元,以承兑汇票全部兑付作为宇维视通履行完毕第
一笔欠款的付款义务,不免除宇维视通的全部还款责任。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高原农业开具的承兑汇票 500.00 万元(到期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将此凭证作为回款处理;尚未收到宇维视通或其相关方支
付的案件受理费 96,925.0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及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
可能存在后续宇维视通无法按时兑付承兑汇票或按照《民事调解书》的要求履行
付款义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未收款项。
    (二)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的影响
    1、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到宇维视通涉及民事诉讼纠纷较多。公司根据客
户实际经营状况,通过发催款函、上门催收以及发律师信、提起诉讼等方式加大
力度催收相关款项,对上述客户持续进行催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宇维
视通应收账款余额为 28,411,052.28 元(含上述承兑汇票金额 5,000,000.00 元),
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扣除 2020 年末已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421,052.61 元,对宇维视通已计提坏账准备影响 2021 年度
利润金额为 26,989,999.67 元。
    2、后续公司将根据宇维视通的回款情况及承兑汇票的兑现情况及时调整坏
账准备金额。
    (三)风险提示说明
    目前双方虽然已就相关应收账款事项达成调解,并收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且已收到宇维视通全资子公司开具的第一笔欠款的还款
承兑汇票,但可能存在后续承兑汇票未能兑付及宇维视通无法按照《民事调解书》
的要求履行付款义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未收款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民事调解书》的履行及承兑汇票兑付情况,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后续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