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晶:关于违规担保质押部分解除暨全资子公司撤诉的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 紫晶 公告编号:2022-047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担保质押部分解除暨全资子公司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或“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广
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0)。公司积极推进违规担保的解除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完
成违规担保质押的部分存单及协议的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规担保质押部分解除及全资子公司撤诉的情况
关于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晶铠”)为广东启
辰云数据存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启辰”)900 万元贷款本金及对应利息提
供的 1,000 万元定期存单质押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于 2022 年 3
月向五华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华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
收到五华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 1424 民初 1260 号>。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之(2022)粤 1424 民初
1260 号案件。
针对本次诉讼涉及事项,五华惠民村镇银行也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对梅州晶
铠、广东启辰等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该诉讼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五
华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梅州晶铠、广东启辰与五华惠民村镇银行达成一致
调解协议。同日五华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2)粤 1424 民初 1322
号>,《民事调解书》中载明五华惠民村镇银行同意解除与梅州晶铠签订的《权利
质押合同》(编号 22104601DQLD0002001)、解除对梅州晶铠的定期银行账户(账
号:20299161220041)的财产保全措施、向梅州晶铠返还定期存单(账号:
20299161220041)。《权利质押合同》解除后,梅州晶铠与五华惠民村镇银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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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以该权利质押合同主张相关的权利义务。
基于上述五华惠民村镇银行起诉梅州晶铠、广东启辰等的案件调解结果,梅
州晶铠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出(2022)粤 1424 民初 1260 号
案件撤诉申请,同日五华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粤 1424 民初
1260 号之一>,裁定情况如下:
准许梅州晶铠撤诉;本案受理费 81,800 元,减半收取计 40,9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41,400 元,由梅州晶铠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上述违规担保定期存单已解除
质押及冻结状态,并已转为活期存款,相关资金已可以正常使用。
二、公司后续措施安排
1、截至目前,公司已披露的 16 笔违规担保中,尚有 15 笔违规担保未解除
或存在资金已经被划扣的情形。后续公司将配合司法机关,继续采取诉讼等法律
措施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违规担保情况反映公司内控存在缺陷,亟待整改,对此公司对广大
投资者表示公开致歉,公司将积极整改,进一步强化有关内控制度的执行,防范
上述行为再次发生。同时公司或子公司将尽快采取相关措施,积极与相关银行沟
通尽快解除违规担保协议,追偿损失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督促公司
相关责任人尽快筹措资金先行垫付公司的损失资金。
三、上述进展事项对公司影响
五华惠民村镇银行同意解除与梅州晶铠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系公司处
理违规担保事项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实现了公司的权利主张,将对公司损益将产
生积极的影响,有效的减少了公司的经济损失。
四、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
调查结果尚未明确;因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未解除或资金已经被划扣的情形,可
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关担保义务,进而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可能引发流
动性困难等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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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立案调查和违规担保事项进展以及公司的经营和
内部控制风险,谨慎开展投资活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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