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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紫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5-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作为广
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
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紫晶存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
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对紫晶存储进行了持
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项目组成
员林建山、尚承阳等。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持续督导机构结合紫晶存储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
紫晶存储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
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走访、函证等必要程序(持续督导机构在进行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过程中,存在部分合作银行、客户、供应商、相关人员未接
受访谈、未回函或未能有效回函、未配合实地查看设备、未配合提供银行流水及
相关资料等情况),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经营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
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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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督导机构查询了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查阅了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有关监管文件,对三会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在持续督导机构的督导下,公司
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对外提供质
押担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
务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根据《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告的《关于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
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32 号),公司存在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的情
况,对于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均未按规定履行相应董事会决策程序,公司未
能遵守内部控制制度中“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执行,也未及时予以披露,导致公司大额资金被扣划、后续面临实际承
担担保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及相关责
任人实施了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和监管警示。同时公司 2021 年度被中喜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显示,公
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存在缺陷。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取得了公司上市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内幕知情人登记名
单,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进行了审阅;获取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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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出具的有关监管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2022 年 2 月 12 日,公司公告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告的《关
于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2】32 号),公司存在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的情况,对于上述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均未按规定履行相应董事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予以披露,导致
公司大额资金被扣划、后续面临实际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中资金受限相关信息与实际
情况不符,与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告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相关信息披露不
真实、不准确。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了公开谴责、
通报批评和监管警示。同时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事项显示,公司 2021 年度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定缺陷。持续督导机构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进行了关注与督导,同时
对上市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进
一步提高其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要求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相关管理制
度、关于关联方的确认单、重要会议决议、信用信息报告、大额资金往来的明细
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1 年部分个人银行对账单等(实际控制人等尚未
提供全部相关银行对账单);获取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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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和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有关监管文件;对公司的大额资金
往来的凭证进行抽样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根据《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告的《关
于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2】32 号),公司存在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的情况,且上述违规担
保由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授意安排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广州紫晶法定代
表人、梅州晶铠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存单质押协议。同时公司紫晶存储编制的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被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上述事项显示,紫晶存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因实际控制人等尚未提供全部
相关银行对账单,持续督导机构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持续督导机构将持续
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
账单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等;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
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核查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
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4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中信建
投证券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鉴于公司自查发现违规担保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本持续督导机构将
继续督促并要求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共同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同时,公司在 2022
年存在将部分募集资金转移至单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并后经董事会审议补充
确认,本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加快内控规范整改,防范募集资金保管及使用风
险,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查阅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相关制度、合同及
凭证,获取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有关监管文件,并与
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对象的实际
经营情况。

    此外,针对违规担保事项,持续督导机构设计了获取被担保方资金流水、函
证相关银行、对被担保方和银行进行访谈以及获取相关质押和担保合同等内外部
核查程序,但由于上述核查需要较多外部单位配合,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当中。

    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告的《关于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32 号),公司存
在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的情况,对于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均未按规定
履行相应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也未及时予以披露,导致公司大额资金被
扣划、后续面临实际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此外,持续督导机构
仍将继续核查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担保,以及违规担保是否涉及关联方或潜
在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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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了公司 2021 年以来的经营情
况,并通过函证、访谈等外部核查手段对紫晶存储 2021 年度合作的主要银行、
客户、供应商等进行了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在进行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过
程中,存在部分合作银行、客户、供应商、相关人员未接受访谈、未回函或未能
有效回函、未配合实地查看设备、未配合提供银行流水及相关资料等情况),盘
点了公司的主要资产,同时查阅了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
告,分析财务报表及重大会计事项,了解公司经营环境。

    核查意见:

    根据紫晶存储公布的 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4.58 亿元,较去年同期 4.91 亿元同比下降 6.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29 亿元,较去年同期 8,183 万元同比下降 37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16 亿元,较去年同期 7,640 万元同比下降 25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94 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224.29%。公司盈利
下降主要系高毛利的光存储业务收入下滑,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新增销售人员、
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等期间费用增加;以及计提违规担保损失和坏账
损失所致等。

    截至目前,因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关担保责任,
进而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可能引发流动性困难等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
营的风险,同时上述事项也反映公司内控存在缺陷亟待整改,本持续督导机构亦
将督促公司整改,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立案调查、违规担保、公司经营、
内部控制、退市风险及信息披露涉嫌违规等事项,谨慎开展投资活动。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3 日、3 月 17 日、3 月 23 日、4 月 18 日、5 月 5
日、5 月 1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34 号)、《关于广东紫


                                     6
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
【2022】0038 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
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40 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划扣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50 号)、《关
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64 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
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
【2022】0089 号)。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问询函中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

    就上述问询函的核查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已先后于 2022 年 4 月 6 日、2022
年 4 月 12 日、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2022 年 5 月 20 日分别披露《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目前,对
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以及 2021 年度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等核
查工作仍在开展过程当中,持续督导机构将在相关核查完成后及时出具核查意
见。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存在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的情况,对于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公司
均未按规定履行相应董事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予以披露,导致公司大额资金被
扣划、后续面临实际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
述事项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了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和监管警示。另外,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当期大额销
售退回相关事项,且存在违规担保诉讼和投资者诉讼等未决诉讼,同时公司 2020
年度保留意见相关事项对本期的影响无法判断是否消除,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年
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否定


                                      7
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上述事项显示了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对外担保等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就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建议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内控水平,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在持续督导机构的督导下,公司
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对外提供质
押担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
务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持续督导机构已就该事项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3 日、3 月 17 日、3 月 23 日、4 月 18 日、5 月 5
日、5 月 1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34 号)、《关于广东紫
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
【2022】0038 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
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40 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划扣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50 号)、《关
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64 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
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
【2022】0089 号)。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问询函中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

    就上述问询函的核查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已先后于 2022 年 4 月 6 日、2022
年 4 月 12 日、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8
年 5 月 13 日、2022 年 5 月 20 日分别披露《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目前,对
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以及 2021 年度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等核
查工作仍在开展过程当中,持续督导机构将在相关核查完成后及时出具核查意
见。

    持续督导机构就上述事项督导公司整改相关事项并消除不利影响,持续督导
机构也将持续跟踪并督导上述事项整改情况,并提示投资者关注该事项的投资风
险,并将及时就持续督导了解的最新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除此之外,
持续督导机构亦持续督促公司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相关工作。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持续督导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紫晶存储基本配合提供所需文件资
料,安排持续督导机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同时,
持续督导机构在进行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过程中,存在部分合作银行、客
户、供应商、相关人员未接受访谈、未回函或未能有效回函、未配合实地查看设
备、未配合提供银行流水及相关资料等情况。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
在其履职范围内进行了沟通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存在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的情况,对于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公司
均未按规定履行相应董事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予以披露,导致公司大额资金被
扣划、后续面临实际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
述事项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了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和监管警示。另外,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当期大额销
售退回相关事项,且存在违规担保诉讼和投资者诉讼等未决诉讼,同时公司 2020
年度保留意见相关事项对本期的影响无法判断是否消除,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年
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否定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显示了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


                                     9
露、对外担保等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截至目前,公司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
调查结果尚未明确;因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关担保责
任,进而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可能引发流动性困难,进而造成主营业
务开展受限、员工大规模离职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上
述事项也反映公司内控存在缺陷亟待整改,本持续督导机构亦将督促公司整改,
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立案调查、违规担保、持续经营能力、内部控制、
退市风险以及信息披露涉嫌违规等事项相关风险,谨慎开展投资活动。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能清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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