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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紫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2 月 26 日,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
存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作为紫晶存储的保荐机构,对
紫晶存储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半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紫晶存储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持续督导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
                                         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
        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   持续督导机构已与紫晶存储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紫晶存储开展了持续督
                                         导工作。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
                                         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
 3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
                                         存在部分合作银行、客户、供应商、相关人员未
        工作。
                                         接受访谈、未回函或未能有效回函、未配合实地
                                         查看设备、未配合提供银行对账单及相关资料等
                                         情况。
                                         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在持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   续督导机构的督导下,公司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
        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     行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
 4      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持续督导机构已就该事
                                         项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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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机构相关核查工作仍在持续
                                        开展过程中,将继续核查违规担保资金金额、用
                                        途及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担保情况,同时将继续督
                                        促公司严格核实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 2 月 12 日,公司公告显示,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公告显示,因公司实际
                                        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进行
                                        立案调查。
                                        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在持
                                        续督导机构的督导下,公司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行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
       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   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     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持续督导机构已就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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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   项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机构相关核查工作仍在持续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   开展过程中,将继续核查违规担保资金金额、用
       的督导措施等。                   途及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担保情况,同时将继续督
                                        促公司严格核实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为维护上市公司
                                        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持续督导机构已督促
                                        公司立即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追偿损失;持续督
                                        导机构将会继续督促公司要求被担保人采取有
                                        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并积极与相
                                        关银行沟通尽快解除违规担保协议,追偿损失资
                                        金,同时督促公司相关责任人尽快筹措资金赔偿
                                        公司或子公司的损失资金。
                                        除此之外,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及相
                                        关当事人切实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持续督导机构督导紫晶存储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6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   诺。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2022 年 4 月 8 日,就紫晶存储存在的违规担保相
                                        关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紫晶存储及其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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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人、相关董事进行了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
                                        秘书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监管警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持续督导机构督促紫晶存储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
                                        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7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2 年半年度,紫晶存储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显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示公司治理存在缺陷。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紫晶存储建立健全并有
       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   效执行内控制度,并已就部分内部控制有待完善
       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的事项通过发送邮件、采取培训等方式持续督促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其进行整改。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   2022 年半年度,紫晶存储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且
       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2021 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内控审计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报告,显示其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持续督导机构督促紫晶存储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截至目前,紫晶存储及其实际控制人由于涉嫌信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                                      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调查结果尚未明确。由于紫晶存储及其实际控制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人信息披露本身涉嫌违规,持续督导机构提示投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者关注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相关风险。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     持续督导机构对紫晶存储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   了审阅。公司存在四位董事无法保证 2022 年半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情形。
       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截至目前,紫晶存储及其实际控制人由于涉嫌信
 10
       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   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调查结果尚未明确。由于紫晶存储及其实际控制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人信息披露本身涉嫌违规,持续督导机构提示投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资者关注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相关风险。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2022 年 4 月 8 日,就紫晶存储存在的违规担保相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关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紫晶存储及其实际控
       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制人、相关董事进行了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
 11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秘书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监管警示;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公告显示,因公司实际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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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进行
                                        立案调查,调查结果尚未明确。
                                        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促紫晶存储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持续督导机构仍在持
                                        续核查相关事项,并已督促公司立即采取诉讼等
                                        法律措施追偿损失;持续督导机构将会继续督促
                                        公司要求被担保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
                                        尽快偿还债务,并积极与相关银行沟通尽快解除
                                        违规担保协议,追偿损失资金,同时督促公司相
                                        关责任人尽快筹措资金赔偿公司或子公司的损
                                        失资金。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机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并
 12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
                                        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切实履行做出
       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的各项承诺。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
       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机构持续关注公共传媒
       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查。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
       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在持
                                        续督导机构的督导下,公司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
                                        行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
                                        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
                                        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
                                        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持续督导机构已就该事
       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项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机构相关核查工作仍在持续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开展过程中;为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中小股
 14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
                                        东利益,持续督导机构已督促公司立即采取诉讼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等法律措施追偿损失;持续督导机构将会继续督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促公司要求被担保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金尽快偿还债务,并积极与相关银行沟通尽快解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除违规担保协议,追偿损失资金,同时督促公司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相关责任人尽快筹措资金赔偿公司或子公司的
       报告的其他情形。
                                        损失资金。
                                        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核查工作过程中,存在
                                        相关人员未配合提供完整银行流水、未完整出具


                                         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事项的承
                                         诺》等核查受限的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2022 年 2 月 12 日,公司公告显示,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公告显示,因公司实际
        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   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进行
        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   立案调查。
        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   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在持
 15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   续督导机构的督导下,公司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
        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行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
        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
        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持续督导机构已就该事
        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   项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   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2
        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年半年度业绩同比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在公司被立案调查、自查发现违规担保、2021
                                         年度报告公告后等,持续督导机构立即启动了专
                                         项现场检查,由于相关事项核查需要较多内、外
                                         部单位配合,目前相关核查工作仍在推进当中。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机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履行承诺的情况。
                                         郑穆、罗铁威因受目前债务原因影响,未能筹集
                                         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按照稳定股价的相关措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
 16                                      施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增持。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
        况。
                                         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承诺,并将在后续期间继续
                                         督导公司按照郑穆、罗铁威需履行的稳定股价措
                                         施增持股份的下限金额(合计 28.78 万元)暂缓
                                         发放其薪酬,直至其履行完相关增持义务。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
管措施

       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在持续督导机构的督导下,公司

                                          5
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对外提供质
押担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
务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持续督导机构已就该事项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32 号),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披
露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称,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
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紫晶”)、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梅州晶铠”)存在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合计金额 37,300 万元,共为 14
家第三方累计提供 16 笔担保。2021 年 3 月至 4 月共发生 4 笔,合计金额 23,25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5.89%;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共发
生 12 笔,合计金额 14,05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59%。其中,
2021 年 3 月 5 日,广州紫晶向广州银行存单质押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 11.14%,质押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5 日至 2022 年 3 月 5 日,为浙
江景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21 年 3 月 25 日,梅州晶铠向广州银行存单质
押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4%,质押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为浙江景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对于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均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决策程序,也未
及时予以披露,迟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两笔担保单
笔金额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
司也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上述 3.73 亿元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中,2022 年 3 月 5 日,广州紫晶存于
广州银行的 10,000 万元存单质押担保的债务到期,相应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被转至被担保方银行账户;广州紫晶存于光大银行的 4,800 万元存单质押相应
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被划扣 4,593 万元;紫晶存储存于河南卢氏农村商业
银行的 8,500 万元存单质押相应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0 日被以“质扣”名义划
扣合计 7,575.85 万元。除此之外,紫晶存储存于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的活期存
款已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以“法扣”名义被划扣 2,292.54 万元。

    就公司存在的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采取相关措施,并


                                     6
对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涉及资产的保全和资金追偿工作保持高度关注,具体措施
包括:督促公司聘请律师,论证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法律效力;督促公司进行报案
和对相关银行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督促公司完成广州银行 1.2 亿元和五华惠
民银行 0.2 亿元违规质押定期存款的资产保全,避免被银行划扣;督促并陪同公
司人员前往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余额转出、补办 U-key 相关事
项,并就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相关事宜,已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
门峡监管分局进行投诉举报;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将 11.58%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以确保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资金来源;与相关涉事银行直接进行沟通,
以尽力促成解除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目前在持续督导机构的协助下,五华惠民银
行已解除 2,000 万元的违规担保质押。

    同时,持续督导机构亦就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设计了相关核查程序并持续执行
相关核查程序。由于违规担保相关事项核查需要较多内外部单位配合,包括被担
保方资金流向等资料尚未获取,被担保方尚未接受访谈等。鉴于,违规担保相关
的质押担保合同资料未全部获取到;被担保方资金流向等资料尚未获取到;被担
保方未接受访谈及提供相关资料等;相关主要银行未再回函,并就相关协助核查
事项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未接受访谈;实控人未完整提供个人银行流水等。持续督
导机构核查程序受限,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对公司违规担保相关事项
发表意见。

    此外,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完
善资金管理、公章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督促公司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
益,全面做好公司内部控制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违规
担保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存在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冲减与工业云制造(四川)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合肥哈工路
波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哈工融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睿达机器人有限
公司销售合同对应营业收入 71,847,821.13 元,冲减对应营业成本 25,183,427.50
元。


                                      7
    公司 2020 年度冲减预付技术开发费相关的技术开发供应商对应的预付款项
87,787,400.00 元,冲减对应研发费用 18,207,714.45 元和成本 2,621,238.93 元;冲
减苏州纳智天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净额款项 31,520,000.00 元。

    公司因上述事项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年审会计师无法判
断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财务报表期初数是否正确。就追溯调整涉及事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持续督导机构持续执行获取银行流水、走访、函证
等相关核查程序,鉴于,公司未提供关于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文件;相关客户、
供应商、合作方未提供相关银行流水;公司未提供除 2021 年 3 月签署的预付账
款相关终止协议外的其他与相关客户、供应商签署合同终止协议或证明文件;相
关客户、供应商及合作方未接受访谈及现场盘点退货设备;相关客户、供应商均
未对发出的调整前后数据的专项函证回函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受限,未能
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无法对追溯调整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三)公司 2021 年度存在大额销售退回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大额销售退回,其中,珠海壁仞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深
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慧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退回冲减收入金额分别为 5,132.74 万
元、3,349.28 万元,但相关退货的协议尚未签订,上述存货尚未退回到公司仓库。
年审会计师无法对退回的存货进行有效盘点,无法判断该批存货的状态以及所有
权是否存在争议,也无法在退货协议尚未签订、相关存货尚未退回仓库、函证尚
未得到回函的情况下,判断紫晶存储上述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合理性及恰当性。

    就销售退回涉及事项的准确性、合理性及恰当性,持续督导机构持续执行访
谈、函证、实地查看等相关核查程序,鉴于,公司与退货客户签署的退货合同、
退货客户与下游客户签订的合同材料未全部获取到;部分退货客户未接受访谈及
现场盘点;退货客户未提供银行流水;退货客户未对函证进行回函或有效回函等。
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受限,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无法对大额销售
退回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四)公司前期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无法判断是否消除

    紫晶存储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如下:


                                      8
    1、预付技术开发费

    公司 2020 年度年审会计师认为:“2020 年 12 月 31 日,紫晶存储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预付款项余额中包括预付技术开发费 7,823.44 万元。2021 年 3 月,紫
晶存储与相关技术开发供应商解除原合同并收回了扣息后预付款。这些供应商中
有一部分同时为紫晶存储提供委托研发服务,涉及委托研发费用 1,820.77 万元和
营业成本 262.12 万元。因紫晶存储未提供有关上述预付款项及委托研发交易商
业理由的充分资料和信息,我们无法就上述预付款项、委托研发费用及营业成本
的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
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公司已经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前期差错更正,但基于前述“(二)公司存在对
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所述,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上述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涉及的财务报表期初数是否正确,即无法判断 2020 年保留意见涉及
事项的影响在本期是否已经消除。

    2、预付设备款

    公司 2020 年度年审会计师认为:“2020 年 12 月 31 日,紫晶存储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包括预付 100G 光盘产线等设备款 4,207.19 万
元。因紫晶存储未提供有关设备付款进度的合理解释和相关信息,我们无法就上
述预付设备款的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
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公司上述 100G 光盘产线设备大部分已经到货,截至报告报出日,设备尚未
完成安装调试,无法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 2020 年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的影响在本期是否已经消除。

    3、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公司 2020 年度年审会计师认为:“2020 年 12 月 31 日,紫晶存储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68,427.68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 6,485.98 万元。
其中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8,323.19 万元,大部分已逾期,相关坏账
准备余额为 4,480.75 万元。因紫晶存储未提供充分资料和信息,我们无法对应收


                                     9
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
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紫晶存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63,737.95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 15,923.30 万元。其中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余额为 34,754.04 万元,大部分已逾期,并在本期计提了大额的坏账准备。紫晶
存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667.44 万元,计提比例 100%,
其中,账龄 1 年以内金额 129.59 万,账龄 1-2 年的金额 6,166.21 万,账龄 2-3 年
的金额 3,169.60 万元,账龄 3-4 年的金额 2,202.04 万元。紫晶存储 2021 年将上
述原属于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计提坏账,并按照 100%的比例计提。

    年审会计师无法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的准确性、充分性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持续督导机构持续就上述前期保留意见事项执行走访、函证等相关核查程
序,鉴于,众杰伟业与上游签署的合同及银行流水未获取到;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未提供完整银行流水;部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客户等未接受访谈、未回函
或未能有效回函、未配合实地查看设备、未配合提供银行流水及相关资料等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受限,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无法对前期保留
意见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五)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上述违规担保及其他失信行为导
致的诉讼或仲裁及投资者诉讼事项

    紫晶存储存在违规担保诉讼及投资者诉讼事项,年审会计师未能对所述事项
应计提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所述诉
讼事项应调整的金额。

    除上述违规担保情况外,根据紫晶存储的公告,紫晶存储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亦存在其他失信行为导致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具体包括:

    1、广州市花都万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借款人相关诉讼事项

    根据公司公告显示,广州市花都万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

                                     10
都小贷”)与借款人温建雄、共同借款人郑穆、叶慧怡、罗铁威、张红、温建文、
赖月华、上市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编号:2021 年借字第-1-140 号),借款
人及共同借款人尚未清偿借款本金 3,819,548.87 元及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
(利息从 2022 年 3 月 20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尚欠利息 84,348.37 元)。
花都小贷诉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该案已被受理,案号为(2022)粤 0114
民初 8867 号。

    根据花都小贷与借款人温建雄、共同借款人郑穆、叶慧怡、罗铁威、张红、
温建文、赖月华、上市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编号:2021 年借字第-1-141 号),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尚未清偿借款本金 3,819,548.87 元及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罚息(利息从 2022 年 3 月 20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尚欠利息 84,348.37
元)。

    花都小贷诉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该案已被受理,案号为(2022)粤
0114 民初 8895 号。

    2、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及天津中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保相关仲裁事项

    根据公司公告显示,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控股股东紫辰投资、
紫晖投资为天津中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财商保”)与广州爱
尼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爱尼亚”)之间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因相关方融资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天津中财商保向广州仲裁委员
会提出仲裁申请已获立案。

    2022 年 6 月 5 日,紫晶存储公告称近期收到控股股东通知,获悉郑穆、罗
铁威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紫辰投资、紫晖投资股权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取
冻结<(2022)粤 0111 执保 1424 号>,被冻结的股权占梅州紫辰及梅州紫晖注册
资本的 100%,冻结期限 2022 年 5 月 10 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查认为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与天津中财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仲裁事项具有相关性,但紫晶存储尚未取得相关仲裁保全材料。

    就公司存在的上述诉讼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已督促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采取
相关措施,督促公司聘请律师,积极处理相关诉讼事项。


                                      11
       (六)公司四位董事无法保证半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温华生、独立
董事葛勇、独立董事倪炳明、独立董事王凭慧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投弃权票;同时,上述四名董事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七)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但实际控制
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实施增持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为 8.2288 元/股,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
启动条件。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
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责任主体签署的
《关于实施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之措施的承诺函》,由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合计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增持主体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且不超过增持主体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自有资金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83.48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8.71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有关增
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78,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13%,累计增持金额 58.18 万元,占本
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 69.69%。郑穆、罗铁威因受目前债务原因影响,未能筹
集增持股份所需资金,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实施增持。其他增持主体增
持金额均已达到其应当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金额。因本次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
件未能实现,该股价稳定方案自第 91 日(即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相关责任主
体继续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
现。



                                     12
    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因受目前债务原因影响,未能筹集增持股份所需资金,
未能按照稳定股价的相关措施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增持,后续郑穆先生、罗铁威先
生将积极筹集资金,按照相关承诺在下一个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期限内履行稳定
股价措施的增持股份义务;同时,根据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
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之“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所述:“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
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公司
将按照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需履行的稳定股价措施增持股份的下限金额(合计
28.78 万元)暂缓发放其薪酬,直至其履行完相关增持义务。

    就上述情况,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承诺,并将在后续期
间继续督导公司按照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需履行的稳定股价措施增持股份的下
限金额(合计 28.78 万元)暂缓发放其薪酬,直至其履行完相关增持义务。

    (八)因违规担保问题,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逾期承兑汇票合计金额 3,789.4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中包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金额
为 3,789.4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元)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晶铠科技             8,080,000.00   2022年6月28日                    18.00
晶铠科技            12,120,000.00   2022年6月28日                    18.00
紫晶存储            11,930,242.50   2022年6月29日                    18.00
紫晶存储             5,764,416.34   2022年6月23日                    18.00
    合计            37,894,658.84           /                  /

    就上述情况,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促公司要求违规担保相关被担保人采取有
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同时督促公司相关责任人尽快筹措资金赔偿
公司或子公司的损失资金,从而尽快筹措资金缓解流动性困难,偿还已到期的相
关票据金额。同时,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关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金额情
况,并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已达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但尚

                                    13
未结项或投入进度较慢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70,141.48
万元,其中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示范项目)、全国
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为 2022 年 2 月,其投
入进度分别为 96.41%和 64.56%,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2018 年工业强基
工程示范项目)已结项但尚未就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用途进行审议;
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但尚未结项。

    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
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为 2023 年 2 月,其投
入进度分别为 73.56%、26.88%、32.81%。其中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自主
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投入进度较慢,目前尚未达到 50%。

    就上述情况,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促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重大风险提示

    1、业绩大幅下滑或持续亏损的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997.70
万元,同比下降 32.96%,净利润为-1.33 亿元,同比下降 673.15%。即使剔除因
违规担保事项,导致预计损失致营业外支出增加 7,221.27 万元的因素,以及部分
人员优化、诉讼费用等因素,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也是同比大幅下滑,利润下滑
的根本原因系公司光存储设备产品销售同比下降 93.96%。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
及时扭转光存储业务开拓情况,公司可能存在继续亏损的风险。

    2、立案调查、违规担保、持续经营、内部控制、退市风险等相关综合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证监会立
案调查阶段,调查结果尚未明确;因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承


                                    14
担相关担保责任,进而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可能引发流动性困难,进
而造成业务开展受限、员工大规模离职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出现票据到期未偿还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
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上述事项
也反映公司内控存在缺陷亟待整改,本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整改;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已制定并公告稳
定股价措施,本持续督导机构将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同时提醒
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违规担保和可能存在的潜在
负债及或有负债、持续经营能力、退市风险、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涉嫌违规、
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等事项相关风险,谨慎开展投
资活动。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大容量光盘未来市场竞争风险

    鉴于国外竞争对手目前已拥有 300G/500G 产品的量产能力,公司与竞争对
手相比产品也仍存在技术差距,将继续面临市场竞争压力。另外,机械硬盘技术
也在不断进步,未来如果大容量光盘在成本上无法和机械硬盘竞争,也将影响其
未来市场开拓。

    2、新技术周期下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风险

    全息光存储技术从实验研究到产业化应用还需要经历产品化研究、工艺研
究、小批量生产、良率爬坡等阶段,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支撑,公司研究亦处于
实验研究到产品化研究阶段,存在未能如期研发成功并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失的风险

    光存储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和人才密集型行业,行业内厂商想要保持业务快
速发展,维持企业持久的竞争力,必须面对大数据领域的高级人才需求与市场人
才供给存在的矛盾。


                                    15
       (三)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高且主要客户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 11,363.2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81.18%%。公司业务的增长依托于老客户的持续采购以及新客户新项目的开拓,
因此,如果部分大客户经营情况不利,从而降低对公司产品的复购,或者公司新
客户、新项目开拓未能保持连续性,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将会受到影响。

       2、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大及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应收账款金额为 33,534.97 万元,占应收账
款比例为 48.81%。如果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
化,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的风
险。

       3、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不佳的风险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6,307.73 万元,较上年同期
-5,949.90 万元,同比减少 10,357.83 万元,如果公司无法保证良好的销售回款,
使得经营性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差异较大,致使内生性经营现金流相对不佳,且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持续加快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可能存在重大不利变
化。

       4、关于参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揭示

    报告期末,公司五家关联方天众科技、紫晶天众、大地紫晶、数莲紫宸、中
弘智慧应收账款合计约 24,418.23 万元,占应收账款比例为 35.54%,主要系 2021
年度公司向天众科技、紫晶天众、大地紫晶提供光存储产品及解决方案、信创产
品用于建设山西本地信息化项目,若后续终端客户回款慢,或关联方出现资金困
难,则可能存在达到约定付款期限但无法如期向公司支付货款的情形。

       (四)行业风险

       1、新兴存储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伴随科技发展,存储行业也在持续探索新的存储技术,包括量子存储、基因

                                       16
存储等。如果新兴的存储技术实现应用突破,较光存储更适合于冷数据存储,且
在综合性能方面优于光存储,则光存储技术的应用空间有可能被其他新兴存储技
术升级迭代所挤占,失去新产业周期的发展源动力,将对公司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新产业周期下光存储企业级市场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从整个行业生命周期来看,光存储在各行业的推广应用目前仍处于发展期初
期,由于用户的数据存储习惯等因素,光存储发展渗透的速度及广度可能存在不
及预期的情况,并对公司的业绩成长速度及成长空间产生负面影响。

    3、行业政策环境的变动风险

    若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力度减弱(例如 5G 商用进程放缓导致数据存储量需求
增长放缓)或者发生不利变化(例如未继续将光存储纳入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
技术、未再大力鼓励自主可控),将会对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调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处于新旧增长动能切换阶段,经济增速总体呈现放缓
态势,同时伴随金融去杠杆等政策调控,各行业资金面趋紧,政府部门、企事业
单位的资金周转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存储设施属于基础的信息技术设施,下游
终端广泛应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可能会影响下游终
端需求的释放进度,导致市场需求增长放缓甚至出现下降,并且通过影响及时回
款的方式影响到本行业的经营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晶铠科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
优惠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子公司晶铠科技属于软件企业,晶铠科技销售自
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如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调整高
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未来
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不利的影响。


                                  17
    (六)其他重大风险

    1、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05 号),实际控制人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12 号、
证监立案字 0062022013 号),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
及上述实际控制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紫晶、梅州晶铠存在定
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合计金额 37,300 万元,且存在存
放于卢氏农商行的活期存款被以“法扣”名义被划扣 2,292.54 万元的情形。截至
目前,违规担保余额合计 35,300 万元,已经出现公司担保资金及其他资金被划
扣或冻结的情况,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公司也对相关金融机构发起诉
讼,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解除担保质押、借款人或其他担保方不能承担相关债务,
可能造成公司授信和现金流紧张,进而可能导致引发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的风
险,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出现票据到期未偿还的情况。

    3、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存在大额个人债务及未决诉讼事
项,并且其全资持股的梅州紫辰、梅州紫晖股权被 100%质押、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被 100%质押,未来如果实际控制人不能筹措资金解决债务及诉讼问题,可
能导致未来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存在退市风险,截至目前,2021 年度无法
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尚未解决。

    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立案调查进展以及公司的经营和内部控制风险,谨
慎开展投资活动。

    四、重大违规事项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


                                    18
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对外提供质押担
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的
情形,构成违规担保。公司已发现公司及子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定期存单
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 3.73 亿元。

    2022 年 4 月 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32 号),认定上市公司
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
担保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披露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称,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紫晶、梅州晶铠存在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
合计金额 37,300 万元,共为 14 家第三方累计提供 16 笔担保。2021 年 3 月至 4
月共发生 4 笔,合计金额 23,25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5.89%;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共发生 12 笔,合计金额 14,05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59%。其中,2021 年 3 月 5 日,广州紫晶向广州银行存单质
押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4%,质押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5 日至 2022 年 3 月 5 日,为浙江景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21 年 3 月 25
日,梅州晶铠向广州银行存单质押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4%,质押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为浙江景朝贸易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对于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均未按规定履行相应董事会决策
程序,也未及时予以披露,迟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
两笔担保单笔金额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
准,但公司也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公司公告称,上述违规担保由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穆授意安排完成,
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穆、广州紫晶法定代表人罗铁威、梅州晶铠法定代表人钟国裕
分别签署存单质押协议。

    上述 3.73 亿元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中,2022 年 3 月 5 日,广州紫晶存于
广州银行的 10,000 万元存单质押担保的债务到期,相应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1

                                     19
日被转至被担保方银行账户;广州紫晶存于光大银行的 4,800 万元存单质押相应
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被划扣 4,593 万元;紫晶存储存于河南卢氏农村商业
银行的 8,500 万元存单质押相应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0 日被以“质扣”名义于
划扣合计 7,575.85 万元。除此之外,紫晶存储存于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的活期
存款已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以“法扣”名义被划扣 2,292.54 万元。

    (二)资金受限相关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未提及前述定期存单质
押担保事宜。2021 年 10 月 1 日,公司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公告
称,公司 2021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除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保证金为受限资金
外,其余函证银行资金不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形。但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公告显示,2021 年 3 月至 4 月,公司及子公司共发生 4 笔
违规担保,合计金额 23,250 万元,涉及公司及子公司在广州银行、河南卢氏农
村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上市公司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
金受限的情况,是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信息,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但公司上述问询函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与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告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三)上市公司责任认定

    公司多次违规提供大额担保,均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也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大额资金被扣划、后续面临实际承担
担保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违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同时,公司关于资
金受限情况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相关问询函回复不真实、不准确。公司的上
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第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5.1.1 条、第 5.1.2 条、第 7.1.16 条等相关规定。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20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39,976,957.16     208,797,642.83            -3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880,790.79      23,184,158.66           -673.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7,133,698.64     18,701,348.06           -512.45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774,796.59      -59,499,006.86          不适用
            项目                   2022年6月末         2021年6月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33,238,162.37   1,566,607,590.04            -8.51
总资产                             2,476,946,889.16   2,638,945,410.05            -6.14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0          0.12                -681.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1          0.10                -505.1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6          1.25      减少10.1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5.14          1.01      减少6.15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74         14.00      增加6.74个百分点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997.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88.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73.15%,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13.3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12.45%,其主要原因如下:

    (1)2022 年 1-6 月公司光存储设备产品销售较上年同期减少 14,860.56 万元,
同比下降 70.39%,直接影响公司收入及毛利。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告: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 3.73 亿元。该违规担保事项导致
2022 年 1-6 月计提预计负债 7,221.27 万元,预计负债结转当期损益增加营业外支
出 7,221.27 万元,对当期报表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1
    (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8.86%、
57.64%,也影响了公司净利润。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77.48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
品收到现金较上年减少 12,278.67 万元;银行票据到期导致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较上年同期增加 2,398.18 万元。

    3、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同比分
别下降 681.64%、505.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 10.11 个百
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显示,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3,997.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288.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7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7,713.3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12.45%,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
滑。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阶段,调查结果尚未明确。因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关
担保责任,进而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可能引发流动性困难等影响公司
日常正常经营,进而引起核心竞争力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各项专利 11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6
项、外观专利 2 项)、各项软件著作权 3 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各项专利 91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
利 58 项、外观专利 17 项),各项软件著作权 114 项,累计参与 3 项国家标准、4
项行业标准和 1 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22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01,414,796.82 元,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6,849,934.31 元。期末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199,155,807.74(发行费用因税差实际少支付金额 0.02 元),全部
为活期存款,不存在定期存款情况。

    鉴于公司自查发现违规担保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本持续督导机构将
继续要求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共同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同时督促公司加快内控规
范整改,防范募集资金保管及使用风险,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022 年 03 月 18 日,公司将存放于梅州客商银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638010100156880860)的暂时闲置理财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合计
183,873,569.24 元转存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紫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8110901013501137200)。

    2022 年 0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充确认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紫晶转存议案》及《关于指定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
议案》,对上述转存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并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110901013401428207),将上述前期转存于上海紫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
资金及该账户原有的募集资金合计 185,487,361.96 元全部转存于该账户。

    本持续督导机构对紫晶存储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鉴于以下主要情况:

    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完整出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
事项的承诺》等;

    2、审计机构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 2021
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对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无法发表意见等,目前相
关事项尚未消除;

    3、根据《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

                                    23
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相
关事项的问询函>的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公司对于追溯调整事项需要进一步自
查核实,且将全面梳理是否存在其他会计差错事项;鉴于公司近期的违规担保等
事项反映出的内部控制等问题,公司正在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涉及的
相关收入确认等进行深入自查,并且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管理
人员核实是否和上述业务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前述事项公司目前尚未
自查完毕。

    同时,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的立案调查、违规担保、公司经营、内部控
制、退市风险、诉讼仲裁等事项可能对募集资金产生不利影响。持续督导机构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募投项目中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较计划有所延
期;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等投
入进度较慢;同时,公司存在立案调查、违规担保、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2021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反映公司
内控存在缺陷亟待整改,对募集资金可能产生相关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募投项目
存在不及预期风险或其他风险。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紫晶存储控股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紫辰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8,302,623 股、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紫晖投资”)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8,004,387 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紫晶存储董事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钟国裕直接
持有公司股票 300,000 股;紫晶存储董事兼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谢志坚直接
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 股;紫晶存储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 股;紫晶存储监事会主席蓝勇民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0,000 股;紫晶存储
副总经理焦仕志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 股。



                                   2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情况

     紫晶存储于 2022 年 6 月 6 日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8),根据《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紫晶存储采取由公
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合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增持主体上一年度
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且不超过增持主体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83.48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208.71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有关增
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78,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13%,累计增持金额 58.18 万元,占本
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 69.69%。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因受目前债务原因影响,
未能筹集增持股份所需资金,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实施增持。其他增持
主体增持金额均已达到其应当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金额。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
各增持主体的增持情况列示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序
      增持主体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号                                                   持股数量(股)
                        (股)           比例                             比例
1         郑穆                   0           0.00%                0           0.00%
2        罗铁威                  0           0.00%                0           0.00%
3        钟国裕          300,000             0.16%          313,894           0.16%
4        谢志坚          200,000             0.11%          207,700           0.11%
5        李燕霞          200,000             0.11%          214,200           0.11%
6        焦仕志                  0           0.00%           17,059           0.01%
7         魏强                   0           0.00%           12,800           0.01%
8         武卓                   0           0.00%           13,000           0.01%
       总计              700,000             0.37%          778,653           0.41%

     因本次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该股价稳定方案自第 91 日(即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相关责任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
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25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紫晶存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紫晶存储股份存在的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2022 年 3 月 22 日,紫辰投资和紫晖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 17,134,336 股公司
股票质押给黄大和,上述质押股份分别占紫辰投资持股的 60.54%,占紫晖投资
持股的 61.18%。根据公司披露情况,上述质押的目的为:2022 年 2 月,郑穆先
生、罗铁威先生与黄大和先生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先生、
罗铁威先生分别向黄大和先生借款 0.8 亿元,合计 1.6 亿元,此次股份质押系为
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机构关于上述股份质押的核
查仍在持续进行中。将继续督促相关方尽快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完成相关核查程
序。

    2022 年 3 月 25 日,紫辰投资和紫晖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 11,168,287 股、
10,870,051 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上述
质押股份分别占紫辰投资持股的 39.46%,占紫晖投资持股的 38.82%。上述质押
主要系在持续督导机构的督促下,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分别将
其 100%持股的紫辰投资及紫晖投资依法持有的合计 22,038,338 股公司股票质押
给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保障措施。

    2022 年 6 月 5 日,紫晶存储公告称近期收到控股股东通知,获悉郑穆先生、
罗铁威先生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紫辰投资、紫晖投资股权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
院采取冻结<(2022)粤 0111 执保 1424 号>,被冻结的股权占梅州紫辰及梅州紫
晖注册资本的 100%,冻结期限 2022 年 5 月 10 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自查认为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与天津中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仲裁事项具有相关性,但紫晶存储尚未取得相关仲裁保全材料。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证监会立
案调查阶段,调查结果尚未明确;因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承


                                     26
担相关担保责任,进而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可能引发流动性困难,进
而造成业务开展受限、员工大规模离职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出现票据到期未偿还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
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上述事项
也反映公司内控存在缺陷亟待整改,本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整改;公司存在四
位董事无法保证 2022 年半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情形;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已制定并公告
稳定股价措施,本持续督导机构将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同时提
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违规担保和可能存在的潜
在负债及或有负债、持续经营能力、退市风险、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涉嫌违规、
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等事项相关风险,谨慎开展投
资活动。




                                     2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能清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