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再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7-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核查意见
2021 年 7 月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科再生”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英科再生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英
科 环 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80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25.81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1.9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约为 73,034.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7,349.03 万元(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约为 65,685.8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57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5,685.84 万元低于《山东英科环
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87,681.09 万元。现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
于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
2
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 镇江英科环保机械
1 23,781.09 22,681.09 10,685.84
研发和生产项目 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多品类塑料 六安英科实业有限
2 50,000.00 50,000.00 40,000.00
瓶高质化再生项目 公司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88,781.09 87,681.09 65,685.84
三、调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
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3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
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具备一致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
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昊拓 周文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