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再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8-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2021 年 8 月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科再生”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英科再生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英
科 环 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80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25.81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1.9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约为 73,034.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7,349.03 万元(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约为 65,685.8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57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2
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发和
1 镇江英科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23,781.09 10,685.84
生产项目
10 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
2 六安英科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 40,000.00
质化再生项目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88,781.09 65,685.84
(二)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935.27 万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03,580,141.39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
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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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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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海光 周文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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