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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科再生: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5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山
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
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
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
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
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 2021 年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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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山东英
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
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
形。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
项。

       5、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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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具备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
良好的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
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
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本次
续聘天健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
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
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我
们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

   8、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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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
   9、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此次薪酬方案的制定是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过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
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薪酬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薪酬方案的制定、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关于 2022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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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
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
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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