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再生: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05-0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证券代码:688087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 年 5 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6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差
异情况 ....................................................................................................................................... 7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 7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8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10
(六)结论性意见 ................................................................................................................. 10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咨询方式 ..................................................................................................................... 12
2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英科再生、公司、上市公
指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限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 指
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 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
指
性股票 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
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
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重要管
理及技术(业务)骨干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授予日 指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
限售期 指
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
解除限售期 指
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
解除限售条件 指
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计划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
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英科再生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英科再生股东是否
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英
科再生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
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4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7日。
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英科再生授予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6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公司于2022
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427
人调整为420人,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59.76万股调整为159.5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7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英科再生及其激励对
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5月6日
2、授予数量:159.56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13303.2493万股的1.1994%
3、授予人数:合计420人
4、授予价格:28.9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
相关规定。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7、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9
1 金喆 中国 董事、总经理 50000 3.1% 0.0376%
2 杨奕其 中国 董事、物流部副经理 3000 0.2% 0.0023%
3 李志杰 中国 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20000 1.3% 0.0150%
4 李寒铭 中国 财务负责人 20000 1.3% 0.0150%
5 朱琳 中国 董事会秘书 30000 1.9% 0.0226%
6 王青青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经理 1000 0.1% 0.0008%
小计(6 人) 124000 7.8% 0.0932%
二、其他激励对象
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高潜人员(414 人) 1471600 92.2% 1.1062%
合计 1595600 100% 1.1994%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
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公司本次授予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
明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
建议英科再生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前提下,按照有
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计量、提取和核算,
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
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10
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1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茜
联系电话:021-5258313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
邮编:200052
1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
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