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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科再生: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0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我们严格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分别是黄业
德、管伟,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
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基本信息、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情况如下:
    黄业德,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1986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就职于山东建材学院;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4 月,就职于山东建材学院分院任会计教研室主任;
1998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就职于淄博学院任管理系会计教研室主
任;200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理工大学,历任管理学院会计系
主任、书记,现任山东理工大学副教授、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秘书;
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英科再生独立董事。
    管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山东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7 月至今就职
于山东政法学院,历任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律史教研室副主任、
行政诉讼法教研室主任等职务,现任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党总支副书记、监察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2019 年 11 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6 次、
审计委员会 6 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
席了会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按时
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本着勤
勉尽职的态度,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
们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审查和监督,并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批、表决程序
等均符合法定要求,我们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票及弃权票。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我们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形式与公司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
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
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须经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我们在会前认真审议材料、会中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
公允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我们从发生关联交易的
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的公允合理性等方面对公司 2022 年度所发
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
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
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变更募投项目是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
的合理决策,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
业务发展战略。期间内公司履行了相关义务,无违法违规情形,相关
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
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
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发布《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2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完成本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七)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制定并实施 2022 年度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过
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2.00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 年度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
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
司及股东违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情形。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修
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等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规范了公司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公司对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对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体系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
有效保障了公司健康发展。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各委员会工作规则,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
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我们认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过程科学
高效,表决结果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持
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
关事项。在参与决议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独立、
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业德、管伟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