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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松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2021-09-1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瑞松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公司 2021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显示公司营业利润
 同比下降 50%以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
 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将现场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知悉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出现显著下滑的情况后,对公司进行
 了现场检查,通过访谈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进行了研究,了解公司营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二、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项目            2021 年半年度        2020 年半年度
                                                                 期增减(%)
      营业收入         461,050,813.80       423,167,891.38                 8.95
      营业成本         397,603,737.85       353,872,879.23                12.36
      其他收益           5,093,347.65        13,945,344.81               -63.48
      研发费用          21,176,898.30        17,927,472.64                18.13
      营业利润           9,781,873.30        29,918,974.99               -6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676,783.30        26,876,749.40               -60.2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059,404.70        16,483,664.87               -57.17
  损益的净利润

     经现场检查了解,公司 2021 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
     (1)行业竞争加剧导致项目利润率下滑
    因疫情影响叠加汽车行业政策不明朗的原因,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因此公司
在竞争中适度降低项目毛利率要求,导致项目利润率有所下降。
    (2)营业成本上升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4,373.09 万元,增幅 12.36%,主要系原材料涨价和供应
链受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成本上升。
    (3)其他收益减少
    其他收益同比减少 885.20 万元,下降 63.48%,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企业上
市补贴 1,100 万元,对营业利润影响较大。
    (4)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
    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同比增加 612.81 万元,增幅 12.26%,
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技术实力,加大对数字化业务、激光、视觉等技术的研
发投入,以及为扩展业务而增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应根据行业发展情况、疫情情况与原材料市场相关情况
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对于公司业绩下
滑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
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形的,保荐机构需
要对其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
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
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有原
材料涨价、供应链受疫情影响和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利润率进一步下滑;去年同期
一次性收到较大金额的上市补贴;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技术实力,加大对数字化业
务、激光、视觉等技术的研发投入,以及为扩展业务而增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对于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和督
导,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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