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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松科技:瑞松科技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案件二处在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案件三处在立案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其中案件一、案件二已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瑞松

科技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

限公司为案件一、案件二的原告。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涉案的金额为 21,716,309.59 元,案件二涉案的金

额为 11,183,850.68 元,案件三涉案金额 2,000,000.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已向法院已查封冻结案件一、案

件二涉案金额对等的设备资产;

    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已在 2021 年审计报告中分别对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应

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专项坏账准备。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处于立案阶段或

一审阶段,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

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败诉,公司将承担本次案件的诉讼费用,并且存在

无法收回全部或部分上述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风险,会对公司当期或者

                                   1
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系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

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瑞北”)因观致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观致西安”)未按照双方签

订的编号为 GZXA-201912-005 的《设备采购合同》向广州瑞北支付预验收款,

广州瑞北作为原告向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咸阳中院”)起诉

观致西安及观致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致汽车”)。广州瑞北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收到咸阳中院出具的《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并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缴

纳诉讼费用。广州瑞北已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诉讼保全,咸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送达《查封公告》((2021)陕 04 执保 50 号)。

    案件二:广州瑞北因观致西安未按照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GZXA-201912-009

的《设备采购合同》向广州瑞北支付预验收款,广州瑞北作为原告向咸阳市渭城

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渭城法院”)起诉观致西安及观致汽车。广州瑞北已提

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诉讼保全,渭城法院已受理并实施财产保全程序,对

相关资产进行查封。

    案件三:广州瑞北、观致西安、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能投资”)四方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就案件一、案件二诉讼事项签署

《和解协议》(合同编号:GZXA-2022-02-01),约定被告人观致西安或其指定主

体承诺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北支付款项并由其关联方

                                     2
姚振华、宝能投资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观致西安尚未按约定

付款计划支付首期款项 200 万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一、案件二、案件三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作为原告向《和解协议》签署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罗湖法院”)对姚振华、宝能投资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立即履行连带保证

责任支付首期款项 200 万元整。广州瑞北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收到罗湖法院出

具的案号为(2022)粤 0303 民初 11549 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已在 2021 年审计报告中分别对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应

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专项坏账准备。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处于立案阶段或

一审阶段,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

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败诉,公司将承担本次案件的诉讼费用,并且存在

无法收回全部或部分上述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风险,会对公司当期或者

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系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

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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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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