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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松科技:瑞松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11-09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柯希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恒兴”)分
别直接持有公司 6,488,308 股、4,016,500 股股份,分别占总股本的 9.63%、5.96%,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起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柯希平、厦门恒兴出具的《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柯希平、厦门恒兴计划以集
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41,63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窗口期不减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柯希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恒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1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的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以上减持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柯希平                              6,488,308              9.63% IPO 前取得:6,488,308 股
             大股东
厦 门 恒 兴 集 5%以上非第一
                                    4,016,500              5.96% IPO 前取得:4,016,500 股
团有限公司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柯希平                           6,488,308         9.63% 厦门恒兴为柯希平控股
                                                                   的公司。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4,016,500         5.96% 厦门恒兴为柯希平控股
                                                                   的公司。
                    合计                 10,504,808        15.59%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厦门恒兴集           1,220     0.0018% 2021/12/15~ 31.10-31.10            2021 年 11 月 24
团有限公司                                2022/6/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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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股)                                                  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柯希平           不超过:        不超过:3%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11/30~   按市场价格   IPO 取得   自身资金需
                 2,020,816 股                   673,605 股               2023/5/29                              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347,211 股


厦门恒兴集团有   不超过:        不超过:3%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11/30~   按市场价格   IPO 取得   自身资金需
限公司           2,020,816 股                   673,605 股               2023/5/29                              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347,211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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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股 5%以上股东柯希平及厦门恒兴承诺:
    (1)本人及厦门恒兴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
及/或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以及本人/本企业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
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减持价格预期:本人及厦门恒兴所持瑞松科技的股份在锁定期(包括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延长的锁定期,下同)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
    (3)减持数量:本人及厦门恒兴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
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60%;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及
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4)减持方式:本人及厦门恒兴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信息披露: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及厦门恒兴具体减持方案
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本人及厦门恒兴具体情况而定,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披露。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公告;采取其他方式
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6)本人/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及厦门恒
兴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
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
本人及厦门恒兴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及厦门恒兴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

                                  4
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得的,发行人
可以变卖本人及厦门恒兴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如
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及厦门恒兴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
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
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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