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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松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厦门恒兴)2022-12-1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松科技

股票代码:688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财富中心4201-4202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财富中心42楼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持(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
资者注意。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瑞松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   指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减持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的公司 3,368,030 股,占瑞松科技总股本比例的 5%,导
                               致其与一致行动人柯希平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10.59%。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100 号财富中心 4201-4202

法人代表人         柯希平

注册资本           46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260156159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建材批发;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
                   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教
                   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
                   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经
                   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非
                   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
经营范围           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
                   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珠宝首饰零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
                   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
                   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化工产品批
                   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谷物、豆及薯类批
                   发;饲料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竹材采运;
                   木材采运(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造林和更新;其
                   他林业服务;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
                   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
                   化学品)。
经营期限           1994-09-14 至 2029-09-13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通讯地址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厦门市思明区鹭
            董事长、法
 柯希平                   男     中国       江道 100 号财富          否
              人代表人
                                              中心 42 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厦门恒兴持有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49%
的股份。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厦门恒兴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2-070)。公司股东柯希平、厦门恒兴计划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41,632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窗口
期不减持)。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柯希平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0,504,8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9%。以上比例为减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柯希平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7,136,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9%。

    本次权益变动以上市公司最新公告的总股本 67,360,588 股为依据计算持股
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与受让方赵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向受让方赵伟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368,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柯希平的持股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厦门恒兴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16,500       5.96%          648,470      0.96%
柯希平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88,308       9.63%       6,488,308       9.63%
                   小计       10,504,808       15.59%       7,136,778      10.5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瑞松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股东厦门恒兴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1,7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0%。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
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673,605,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
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28 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1,347,211,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期间内,厦门恒兴已通过集合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 1,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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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
备查阅。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厦门恒兴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州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瑞松科技                         股票代码           688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100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册地               号财富中心 4201-4202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柯希平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持股 4,016,50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96 %
股份比例         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 持股 648,470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 0.96%
比例             变动比例: 减少 5%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14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5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