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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松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6  

                        公司代码:688090                                                公司简称:瑞松科技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 2022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所有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活动、资产管理、
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工程项目、对外投资、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募集资金使用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使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金额<资产总额的 1%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发现当期财务
                    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对内部控制
                    的监督无效;控制环境无效;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
                    后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直接财产损     占公司资产总额 1%         占公司资产总额 0.5%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
 失                                                                    陷之外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严重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
                   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
                   事故;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
                   陷;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对公司造成重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自查发现,2021 年度公司有 1 份设备买卖合同及其相关依据,因员工个人操作不当,引致
相关依据与公司按时段法核算收入的统一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应调整为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为更准确
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
调整了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公司非常重视自查结果,并在 2022 年度对相关内控环节完成整
改如下:
    1、经全面自查,除该项目外,2021 年度公司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其他项目,均符合时段法会计核
算要求及公司内控要求。
    2、公司已加大谈判力度,根据内控标准进一步完善合同相关条款,并由财务部和法务部对公司拟
按时段法进行会计核算的合同相关条款和相关补充确认证据进行梳理和点检。
    3、公司已针对本次缺陷事项对合同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合同管理流程,例如增加安排跨
部门人员确认变更、补充协议的条款及印章情况,定期抽查合同管理等,确保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执行到
位。
    4、公司已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深刻反省,通过组织培训对内控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合同
内控流程,加强人员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管理。
    5、公司以此为鉴,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留司察看、职务降级、记过等处分,以及扣发当年度
全部或部分绩效奖金、薪酬降级等经济处罚的处理。
    综上,公司已对本事件进行深刻反省,加强人员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
重警告,并在经济和管理上做出严厉处罚,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
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同时,公司还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
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2023 年,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态势持续修订、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保持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控,加强内部控制执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为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保
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孙志强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