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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1-29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52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 7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菁、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91      上海谊众            2022/1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
16:00)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9 日
(二)、登记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
路 79 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
卡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3、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
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签署。
4、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现场办
理;或在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 info@yizhongpharma.com 进行出席回复。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检查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 79 号
       邮编:201401
       电话:021-37190005
       联系人:方舟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
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