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累计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海谊众”)股东李峰持有公司 4,8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李循 持有公司 4,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许越香持有公司 2,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李峰、李循、许越香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端构 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李峰、李循及许越香拟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不超过 4,316,64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21 日实施并完成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6 股,公司总股本由 10,580 万股 变更为 14,388.8 万股。公司股东李峰、李循及许越香减持起始时间晚于本次转 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本公告所涉及的股份数量均为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股 份数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收到李峰、李循及许越香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暨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许越香已通过集中竞价方 1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7,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李峰及李循尚未减 持。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谊众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收到李峰、李循及许越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累 计达到 1%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许越香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22,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李峰及李循尚 未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李峰 5%以下股东 4,896,000 3.40% IPO 前取得:3,6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296,000 股 李循 5%以下股东 4,760,000 3.31% IPO 前取得:3,5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260,000 股 许越香 5%以下股东 2,720,000 1.89% IPO 前取得:2,0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720,0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实施的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李峰 4,896,000 3.40% 李端系李循、李峰之父;许 李端 4,870,160 3.38% 越香系李循、李峰之母;李 李循 4,760,000 3.31% 端与许越香系夫妻关系。 许越香 2,720,000 1.89% 合计 17,246,160 11.98%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2 其他原因: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达到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减持数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股东名 减持比 当前持 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称 例 股比例 (股) /股) (元) (股) 李峰 0 0.00% 2022/11/1 集中竞价 0-0 0 4,896, 3.40% ~ 交易 000 2023/3/17 李循 0 0.00% 2022/11/1 集中竞价 0-0 0 4,760, 3.31% ~ 交易 000 2023/3/17 许越香 1,522, 1.06% 2022/11/1 集中竞价 75.55 - 136,17 1,197, 0.83% 912 ~ 交易、 94.24 2,928. 088 2023/3/17 大宗交易 6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 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李峰、李循及许越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 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3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李峰、李循及许越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后续减持期间内,股东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 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后续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