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累计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累计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海谊众”)股东李峰持有公司 4,8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李循
持有公司 4,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许越香持有公司 2,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李峰、李循、许越香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端构
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李峰、李循及许越香拟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不超过 4,316,64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21 日实施并完成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6 股,公司总股本由 10,580 万股
变更为 14,388.8 万股。公司股东李峰、李循及许越香减持起始时间晚于本次转
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本公告所涉及的股份数量均为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股
份数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收到李峰、李循及许越香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暨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许越香已通过集中竞价方

                                    1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7,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李峰及李循尚未减
  持。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谊众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收到李峰、李循及许越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累
  计达到 1%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许越香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22,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李峰及李循尚
  未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李峰          5%以下股东      4,896,000           3.40% IPO 前取得:3,6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296,000 股
李循          5%以下股东      4,760,000           3.31% IPO 前取得:3,5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260,000 股

许越香        5%以下股东      2,720,000           1.89% IPO 前取得:2,0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720,0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实施的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李峰               4,896,000             3.40% 李端系李循、李峰之父;许
            李端               4,870,160             3.38% 越香系李循、李峰之母;李
            李循               4,760,000             3.31% 端与许越香系夫妻关系。

            许越香             2,720,000             1.89%
                   合计       17,246,160            11.98%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2
       其他原因: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达到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减持数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股东名           减持比                                                      当前持
            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称               例                                                        股比例
          (股)                                      /股)    (元) (股)
李峰              0    0.00% 2022/11/1   集中竞价   0-0             0 4,896,   3.40%
                             ~          交易                            000
                             2023/3/17
李循              0    0.00% 2022/11/1   集中竞价   0-0             0 4,760,   3.31%
                             ~          交易                            000
                             2023/3/17

许越香    1,522,       1.06% 2022/11/1   集中竞价   75.55 -    136,17 1,197,   0.83%
               912           ~          交易、     94.24      2,928.    088
                             2023/3/17   大宗交易                   6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
          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李峰、李循及许越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
       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3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李峰、李循及许越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后续减持期间内,股东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
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后续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