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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科科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30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爱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杭州爱

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

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贾勇、独立

董事徐赤和董事伍郁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进行了换届,新的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贾勇、独立董事徐赤和董事伍郁杰组成,并由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贾勇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2、审议《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
  会审计委员    2020 年 3 月 16
                                  案》;
  会第三次会          日
                                  3、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
                                  4、审议《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1、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2020 年 6 月 22 日
                                    2、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3、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会第四次会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


 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0 年 9 月 15
                                    审议《关于<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会第五次会           日

     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

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和充分了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

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义务和责任。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会计

变更的事项。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与合规工作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强调公司各级管理层要提高合规意识,

加强合规培训。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0 年度,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的

运作情况符合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了解双方意见后,积极协调公司管

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同时还主动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的交流,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保证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

进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公司的

规范治理,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

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与合规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内

外部审计机构的协调沟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与

内部审计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运行。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秉持审慎、客

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