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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科科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邮
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小卫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小卫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1
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
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
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
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2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
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3
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
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 2021-02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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