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科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9-22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
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下属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分、子公司担
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亦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
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