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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科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

148 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8.959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1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8,262.9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462.15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 ZF10144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


                                    1
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资额          拟投资额
        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
  1                                   20,000            15,000         10,000.00
        目
        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
  2                                   20,800            20,800          5,500.00
        中心)建设项目
  3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6,200             6,200          3,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5,000          4,962.15
              合计                    52,000            47,000         23,462.1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
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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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
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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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5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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